道路法规范了日本道路的定义、整备手续、管理费用负担、罚则等各项道路相关事项。现行使用的道路法公布于1952年6月10日的法律第180号。
道路法(どうろほう)(昭和27年6月10日法律第180号)是日本有关道路的法律。
负责的政府机构为国土交通省。法律的对象为高速自动车国道、一般国道、都道府县道及市町村道共4种类(法第3条)。
旧道路法(1919年大正8年法律第58号。“旧法”)定义道路为国有公物,现行法则只有国道(高速自动车国道及一般国道)是国有公物、都道府县道・市町村道分别为都道府县・市町村的公物。
相关法令有道路交通法、高速自动车国道法、道路构造令、车辆制限令。1958年以前还有街路构造令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