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氏春秋·顺民》:“先君有遗令,曰:‘无攻 越 , 越 ,猛虎也。’”《后汉书·崔瑗传》:“ 寔 奉遗令,遂留葬 洛阳 。” 明 吴骐 《汉昭烈》诗:“一代英雄生死际, 铜台 遗令最堪怜。” 鲁迅 《而已集·魏晋风度及文章与药及酒之关系》:“当时的遗令本有一定的格式,且多言身后当葬于何处何处,或葬于某某名人的墓旁。”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正月,曹操临终前颁布遗嘱性《遗令》————
“吾夜半觉(醒来),小不佳;至明 日,饮粥汗出,服当归汤。吾在军中,持法是也。至于小忿怒,大过失,不当效也。天下尚未安定,未得遵古也。吾有头病,自先著帻(头巾)。吾死之后,持大服如存时,勿遗。百官当临殿中者,十五举音(以礼哭丧);葬毕,便
除服;其将兵屯戍者,皆不得离
屯部;有司各率乃职。敛以时服,葬于邺之西冈上,与西门豹祠相近,无藏金玉珠宝。吾
婢妾与伎人皆勤苦,使著铜雀台,善待之。于台堂上,安六尺床,下施繐帐,朝脯设
脯糒(食物)之属。月旦、十五日,自朝至午,辄向帐中作伎乐。汝等时时登铜雀台,望吾西陵墓田。馀香可分与诸夫人,不命祭。诸舍中无所为,可学作
履组卖(做鞋卖钱)也。吾历官所得绶,皆著藏中。吾馀衣裘,可别为一藏。不能者,兄弟可共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