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与变异
生物学概念
遗传与变异,是一个生物学概念,指生物的亲代与子代之间相似和不相似的现象。
一种生物的同一性状的不同表现类型叫相对性状,这种性状能稳定的遗传给后代。生物与非生物的本质区别之一在于生物体能进行自我复制,从而构成生命的连续系统。遗传就是子代在这个连续系统中重复亲代的特性和特征(性状)的现象,其实质则是由于亲代所产生的配子,带给子代按亲代性状进行发育的遗传物质──基因。相同的基因规定着生物体发育相同的性状,于是表现为遗传,体现了生物界的稳定性。但这种稳定性是相对的,因为基因在世代延绵的长期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在此时或彼时发生结构的改变。结构改变了的基因使生物体发育不同于改变前的性状,于是出现了变异(可遗传变异)。可遗传变异使遗传有了新的内容,也使生物的漫长生命连续系统得以持续的发展、进化。没有遗传,不可能保持性状和物种的相对稳定性;没有变异,不会产生新的性状,也就不可能有物种的进化和新品种的选育。
生物体的任何性状都是在一定环境因素影响下发育的。性状的发育不能没有发育该性状的基因,也不能没有发育该性状的环境因素。如对野兔和家兔同样喂以具有黄色素的饲料,野兔因有一个能编码黄色素(来自饲料)分解酶的基因,所以野兔的皮下脂肪为白色;而许多家兔品系则只有不能编码这种酶的基因,于是饲料中的黄色素就贮存在皮下脂肪内,使皮下脂肪成为黄色。这里的环境因素完全相同,只是因为基因不同,而使发育的性状有异。倘若将饲料中的黄色素全部破坏,则家兔的皮下脂肪同野兔一样呈白色。如果再用有黄色素的饲料饲养该家兔,皮下脂肪就又是黄色的。这时家兔的基因没有变异,只是饲料条件改变了,表现的性状也就不同。所以生物体所发育的性状是遗传物质(基因)与环境条件共同作用的结果。由于环境条件不同而引起的变异一般是不能遗传的(不遗传变异),因为它未涉及基因结构的改变。微效多基因控制的数量性状(见数量性状遗传)的发育,对环境条件的变化比较敏感,因而更容易出现不遗传的变异。人工选择时要善于区别遗传变异和不遗传变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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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3-30 1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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