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弃物
所有人以抛弃的意思所舍弃的物
遗弃物是指所有人以抛弃的意思所舍弃的物。它必须有所有人抛弃物的所有权的意思表示和行为,使物脱离所有人的占有而成为无主物。物的抛弃行为是单方法律行为。仅由所有人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成立。抛弃物时应遵守国家法律和道德准则,以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为必要前提。
非因占有人的抛弃或他人的侵夺而脱离占有人占有的物。它必须以所有人或遗失人的法律地位继续存在为前提;必须具有显而易见性;必须脱离占有人的占有。遗失物如不找到,其合法占有人和所有人可继续对该物享有充分的占有权。失主可给予拾得者一定的报酬,并应向拾得遗失物者补偿因此所支出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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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2-11-24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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