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控指令是遥控系统中由控制端向被控端传送的指示被控对象工作或如何工作的命令。例如,遥控靶艇的开机、关机、左舵、右舵、全速、中速和倒车等都是遥控指令。遥控指令分为连续指令和断续指令两类。数值连续变化的指令称为连续指令,又称遥调指令。
遥控就是对远距离被控对象进行控制。通常所说的遥控是指指令遥控,即在控制端产生并发出指令信号,利用有线或无线电信道将其传送至执行端,使被控对象完成预定的动作。完成遥控任务的整套设备称为遥控系统或遥控装置。一般地说,控制端距执行端较远、设备比较复杂的称遥控系统。例如,导弹遥控系统、航天器遥控系统;反之,称为遥控装置,例如,
电视机遥控器。
遥控系统种类很多,但其基本工作原理和组成是相同的,通常都由监控台、
指令产生器、指令传输设备、执行设备、被控对象和监测系统等组成。
监控台、指令产生器、指令传输设备的发射部分和监测系统的接收部分以及一些辅助设备称为控制端;指令传输设备的接收部分、执行设备和监测系统的发射部分以及一些辅助设备统称为执行端或被控端。在导弹(运载火箭)、航天器遥控系统中,被控端常称为弹(箭)、航天器载遥控分系统。
监测系统的作用是测出被控对象在指令作用下的实际状态,并实时地由执行端传送到控制端。对于开关型指令遥控,控制端通过监测系统可以查明被控开关的状态;对于比例调控型遥控,控制端根据监测系统送来的被控对象的实际状态,产生新的相应遥控指令,再次调整被控对象的状态。这一过程反复多次,直到被控对象进入期望的状态为止。常用的监测手段有遥测、雷达和电视等。
由遥控系统的组成和工作过程可以看出,典型的遥控器系统应是一个包括监测系统在内的
闭环控制系统。但是,在导弹、航天测控中,遥控结果的监测借助遥测系统完成,不需配置专用的监测系统。在某些应用场合,监测功能由人来完成或根本不需要监测,这时遥控系统就是
开环控制系统。
(3)按照被控对象的控制特性或者指令信号的特性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对被控对象的工作状态进行有规定精度和量的调整,或者说遥控指令是比例指令。另一类是使被控对象的工作状态做单一的或两种极限的动作,或者说遥控指令是开关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