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在
朝鲜时代有面(면)、社(사)、坊(방)、府(부)、曲(곡)等多种名称。
日本帝国强占时期将名称统一为面。1917年被总督指定的面(指定面)是被认定的具备产业的能力的面。1930年,指定面被改为邑,从而与面进行了区分。大韩民国政府成立后,1949年实行《地方自治法》,邑、面与市一起成为基础的地方团体,从此开启邑、面自治的时代。
邑在《地方自治法》实施之前,
城市化的程度、
人口密度等,在机构、人力、财政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1949年《地方自治法》中规定邑是市与面平等的
法人团体城市形态,人口应达到2万人以上,规定将“邑”转为“市”或“面”转为“邑”时,应得到相关邑、面议会的表决。但是,对于没有军事务所驻扎的面和的城乡综合型市来说,人口不足2万人的面有些情况下也可以作为邑。1975年修改法律规定,郡厅所在地的面在人口不足2万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升格为邑,而邑的升格则由总统令决定。1988年原封不动地接受了《地方自治临时措施法》的内容,在设置市时听取道议会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