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国忠,1917年出生于陕北,11岁加入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1930年考入陕西省第四(绥德)师范学校,1935年转为中共党员。曾任清涧县保卫局副局长、三边保安分处处长,后任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处长、陕西省公安厅厅长、咸阳地委第一书记、陕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陕西省副省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1917年出生于陕北农村,11岁时便加入了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并参加革命,1930年考入陕西省第四(绥德)师范学校,1935年转为中共党员。
1935年12月,已满18周岁的邓国忠如愿转为中共党员。为了开辟新区工作,党中央决定抽调一批干部到中央党校学习培训,邓国忠被任命为中央党校团总支书记。在此期间,他参加了中央在瓦窑堡召开的党的活动分子会议。之后他跟随红一方面和红十五军参与了红军东征与西征,随部队调往宁夏豫旺县工作。
抗日战争爆发后,邓国忠放弃回到省委工作的机会,决定投身于陕甘宁边区的革命工作。1937年西安事变和平解决后,邓国忠重点抓基层组织和政权建设,发展基层党员、培训青年干部。三边分区(定边)时处陕西、甘肃、宁夏、绥远四省交界地带,往来人员复杂,邓国忠要求干部积极开展群众的宣传工作以稳定民心。1941年定边市成立公安局,邓国忠任局长,采取六大管理措施维护社会治安。1946年,邓国忠从盐池县调回三边分区分管情报工作,参与了长达3年的三边保卫战,直至1949年6月收复三边。
新中国成立后,邓国忠负责组建了宁夏各级公安机构,后调陕甘宁边区政府公安厅和西北军政委员会公安部工作。1953年调往
陕西省公安厅主持常委工作并分管侦查、劳改工作,其间指挥抓获了300多名反革命分子。1957年起兼任或担任户县、铜川、咸阳等多地第一书记。
1964年,邓国忠主持陕西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务工作,“文革”中受到迫害。1972年又重新回到工作岗位,先后在革委会政法组、
高级人民法院中担任领导职务。1978年后历任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副省长、公安厅厅长等职。1983年任陕西省第六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法制委员会主任、省人大党组成员。
榆林警察史馆已经成为当地公安系统新的精神地标,经常会有公安机关组织基层警察前来参观学习,在邓国忠等烈士的事迹面前,重温入警誓言,铭记警史、牢铸警魂,守护一方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