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林乔,字子祯,曾与堂兄邓林材师事赵文肃公(字贞吉,号大洲,明礼部侍郎、文渊阁大学士),世居内江县西乡丛林铺(现市中区史家方向的白衣阁),明
嘉靖四十二年(1563)得中甲子科举人,次年得中乙丑科三甲进士赐同进士出身,授官余姚令。在任期间,严格核办侵占官盐案,施行轻徭役、免勾军、富农桑的新法,离任后余姚人将其名列名宦祠以祭祀。
隆庆五年(1571)因政绩卓越而得擢升御史,并被荐入经筵。一日,“帝(指隆庆皇帝)因天寒辍讲”,“独林乔抗疏三上,词甚剀切,上颇许之”(见《明史卷七十六列传·邓林乔》)。
万历初,北方边境告急,总督王监(王字旁加监)湖上奏以开互市,邓林乔也以开互市于国有五利而力促其事,五利者一曰蓄财力、一曰安边靖、一曰恤民力、一曰宽国用、一曰扬天(国)威,然而却因朝中的两位阁臣
张居正与
高拱明争暗斗而未成,于是邓林乔乃借同乡(主要是
赵贞吉,此时赵贞吉虽已离开朝廷,却还是在朝内有一定影响力)的关系而离开朝廷外任,以湖广佥都御史起补荆州巡检事。因荆州城西水灾多,好事者聚众为盗,邓林乔到任后,命令在沙洋等地筑堤,严加捕缉水盗,水上盗患平息了,水患也防止了。
万历三年又因边境告急调至冀北,提升至参伯廉访使,当时邓林乔所辖的西宁因地处边境要冲,附近的都儿察罕诸酋长多蛮横不驯,时值连年干旱,军饷又匮乏,邓林乔渐次整理,使得边境安宁,边境的名王部落没有不知道他的名声的。后又升为佥都御史,巡抚宣(府)大(同)。在边境任职十五年,多次册封边境名王,经营贡市(边疆贸易)。曾经上疏陈述过边境事务十五条,言辞凿凿,都是救济时事的中肯议论。万历十八年(1590)升任都察院右副都御史,总督陕西三边。
绍兴府余姚县在知县邓林乔的主持下,开始实行《一条鞭法》,从征和解二个环节,对原有的赋役制度进行改革。即将赋和役各归并为“一总”,然后二总会计,照丁田派征:“其均徭、里甲、二办、均坪等亦攒为一总,其某项各该银若干,通计共该银若干。然后通查该县田地山若于,人下除例该应免外,见在若干,每丁该银若干,田地山各若干,每亩该处银若干,共该银若干,总该应征银两,再算每田地山一亩该银若干,每下该银若干,连前项正银,通该若干,编派已定,著各里递分,给齐甲人户,照帖承办,依期赴纳”。其次,在徭役派征时,废除10年排较征制,“俱干十甲通融随粮带征”。其三,征收对象是丁和田,又依据贫富不同,对于银的征收量为增减:“凡银至五百两以上者,差佐贰首领官;三百两以上者,差殷实候缺吏;一百两以上,差殷实粮吏。仍查照帖解银数,给与使费,解送至府,转文呈司交纳,现限获批收销缴,不许再佥收头解户等项名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