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氏玉盛(越南语:Đặng Thị Ngọc Thịnh),京族,1959年12月25日生,广南省维川县维贞公社人。1979年11月19日入党(1981年5月9日正式入党),硕士学位,拥有法律、历史、党建专业资格,政治理论为学士。
人物履历
1959年12月25日出生
1974年12月至1975年6月:参加秘密工作,担任西贡-嘉定党委员会军事委员会联络员。
1975年7月至1983年1月,在第一区委办公室工作,后在阮文居党校学习中级政治理论。
1983年2月至1989年9月任党员,分管群众动员工作,后任
胡志明市第一郡第十一区党委书记。
1989年10月至1992年2月任胡志明市第一郡滨城区党委常委、党委书记。
1992年3月—1996年10月:胡志明市第一区党委常委、第一区人民检察院院长、第一区党委监察委员会主席。
1996年11月至1998年9月:胡志明市第一区区委常委、人民委员会常务副主席。
1998年10月至2001年10月:胡志明市妇女联合会常任副主席。胡志明市人民议会代表(1999-2004)。
2001年11月至2005年5月:市委委员、党工会书记、胡志明市妇女联合会主席。越南妇女联合会中央主席团成员。第11届国会议员。
2005年6月至2007年9月: 越南人口、家庭和儿童委员会副主席;党的第十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党中央候补委员。
2007年9月至2009年6月: 越共中央候补委员、越南提高妇女地位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党委委员、越南妇女联合会常务副主席。
2009年6月至2015年2月任
永隆省委副书记、书记。党的第十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党中央委员会代表;永隆省第十三届国会代表团团长。
2015年2月至2016年4月,越共中央委员、中央办公厅副主任,第十三届国会议员。
2016年4月8日—2018年9月23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第十四届国会议员。
2018年9月23日—2018年10月23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代主席、第十四届国会议员。
2018年10月23日—2021年4月6日:越共中央委员、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副主席、第十四届国会议员。
越南国会第十一、十三、十四届代议员,越南共产党中央委员会第十一、十二届委员。
相关报道
2011年1月18日当选越南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
永隆省委书记
2016年4月8日当选越南国家副主席
2016年4月11日担任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2016年7月21日担任中央竞赛奖励委员会第一副主席
2016年7月27日上午,越南第十四届国会第一次会议上,国会以95.55%赞成率通过推举邓氏玉盛为国家副主席。
2018年9月23日-10月23日,任越南国家代主席。
2020年6月12日,在第十四届国会第九次会议上当选国家选举委员会副主席
2021年4月6日,国会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免去邓氏玉盛的国家副主席(任期2016~2021)职务的决议。
2018年9月,在越南国家副主席邓氏玉盛访问俄罗斯并出席第二届欧亚妇女论坛期间,18日晚,邓氏玉盛走访了越南驻俄罗斯大使馆并与大使馆干部人员及旅居俄罗斯越南人代表亲切交谈。
所获荣誉
2012年12月24日,受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政府总理的委托,老挝
川圹省干部代表团向
永隆省党部、人民和八个集体及个人授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的独立勋章,表彰他们在建设与发展两省乃至越老两国友谊团结方面所做出的贡献。据此,老挝代表向永隆省党部和人民,越共中央委员、永隆省省委书记邓氏玉盛授予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二级独立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