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专区
1949年8月1日由华北人民政府恢复河北省、撤销太行和冀南行署、成立的专区
邢台专区是1949年8月1日由华北人民政府恢复河北省,撤销太行和冀南行署,成立邢台专区,属于河北省,辖内丘、巨鹿、任县、隆尧、南宫、邢台(邢台县)、临城、柏乡、沙河、广宗、威县、南和、平乡、宁晋、新河15县及邢台市。1952年,清河县划归邢台专区,1964年,临西县划归邢台专区。1970年改为邢台地区,1993年,邢台地区与邢台市合并为邢台市。
原日伪顺德道,1949年8月1日华北人民政府恢复河北省,撤销太行行署和冀南行署,成立邢台专区,属于河北省,辖内丘、巨鹿、任县、隆尧、南宫、邢台(邢台县)、临城、柏乡、沙河、广宗、威县、南和、平乡、宁晋、新河15县及邢台市。
1952年,清河县划归河北邢台专区。
1964年,设立临西县,属邢台专区。
1969年,邢台专区改称邢台地区
1980年,邢台市设立桥西区、桥东区、郊区,属邢台地区。
1983年,邢台市升格为河北省直辖市。
1993年,国务院批准与邢台市与邢台地区合并为今邢台市。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6-01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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