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负责全市地震监测预报工作。对地震活动与地震前兆信息进行监测、分析、处理,对可能发生地震的地点、时间、震级进行预测;向市政府提出防震工作安排意见及减轻灾害防御措施;负责市、县及较大企业单位地震监测台网的加深管理和保护工作。
5、负责地震应急工作。编制破坏
地震应急预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具体组织实施,指导县(市、区)和市有关部门编制地震应急预案并检查落实情况。破坏省地震预报发布后,协助市政府实施预案,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震后进行震灾评估和震情发展趋势预测。
6、参与震后救灾和重建工作。根据地形地貌、地震地质、
地震动参数、工程地质、水文地震等基础资料,确定重建抗震设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