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维庸(1937~2006.10)
奉化人。3岁随父母去
香港。1963年毕业于香港大学医学院,任伊利莎白医院内科医生。1968年至1969年赴英国伦敦皇家医学院深造。1975年起自开诊所执业。曾任香港医务委员会委员、香港医学会会长,创办新生精神康复会,任主席达30年之久。现为英国伦敦皇家医学院内科荣誉院士。1985年被全国人大任命为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后期任政制小组港方召集人、预委会文化专题小组组长等。
邬维庸(1937~2006.10)志豪子。1940年随父赴香港定居,毕业于香港大学医学院,后自开诊所执业,历任香港医学会会长、新生精神康复会主席、英国伦敦皇家医学院内科荣誉院士、香港私人执业专科医生协会创会会长、香港医院管理局董事、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咨询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是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2006年10月3日因病在香港玛丽医院去世,享年69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