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简是邮局发行的一种由一张较薄的纸折叠而成信封状的邮政用品。寄件人把通信内容直接书写在邮简上并可在邮简内附寄书面通信(
国际航空邮简内不准附寄书面通信,否则按信函邮资纳费)。邮简的封面上印有书写收、寄件人地址、姓名栏和邮资图案(亦可不印邮资图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发行过普通邮简、美术邮简(印有邮资图案,均系旧币面值)和航空邮简(无邮资图案)。1956年4月1日停止使用。1986年12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颁布后,重新规定邮资邮简为邮资凭证,由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印制发行。
邮简是介于明信片和信件之间的一种邮政用品。明信片使用方便,但书写的内容不保密。一般信件保密性相当好,但必须同时具备信纸和信封才能写一封信。邮简在出售时是一张纸,纸的一面如同信封的封面一样,可以写收件人的姓名、地址、邮政编码等;另一面则起信纸的作用,可由寄信人书写信件的正文。写完以后,按纸上的折线折叠起来即成一封信的形状。
邮简上一般都印有邮资图,即所谓的“经正式批准事先印上去的
邮票”。折叠封口以后,就可以
交寄。也有不印邮资图的邮简,则必须贴足邮票以后才能交寄。邮寄邮简的邮资比邮寄明信片的邮资高,比邮寄普通信件的邮资低。邮简兼有明信片使用方便以及普通邮件保密的优点,邮费又较低,因此在有些国家使用很普遍。邮简的缺点是书写内容受一张纸的限制,想要另外再加纸是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