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市公安局是维护
邳州市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中心任务, 部署、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工作。
(二)分析研究全市的敌情和社会治安状况, 为徐州市公安局和邳州市委、市政府提供敌情和社会治安方面的重要信息,提出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的措施和办法。
(三)指导、检查、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案件的侦察工作, 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骚乱事件。
(五)组织、指导全市公安机关依法管理道路交通、路面治安、机动车辆和驾驶人员, 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六)依法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以及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七)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 指导、监督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管理工作。
(九)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队伍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制定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监督公安民警执法活动,查处或督办全市公安队伍违纪案件。
(十)指导全市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为全市公安机关提供信息、技术、后勤等方面的服务。
(十一)承办警卫工作任务。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和徐州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公安局设10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负责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各类公安信息的收集、分析、反馈,综合分析全市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制定对策;起草、审核涉及全局性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汇报材料;负责局务会议和局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及局领导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公安统计归口管理和公安机要、保密、密码工作;负责局机关文件、信件收发、用印和文印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建设,对档案业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负责局机关各类公安档案的收集、分类、立卷和集中统一管理;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保管。
(二)政工科
协调市有关主管部门做好人事考核、调配,吸收录用人民警察及公安院校毕业生分配工作。负责干警的工资、警衔申报、管理工作。负责公安队伍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工作;贯彻《人民警察内务条令》,指导基层公安队伍建设、党的组织建设和基层正规化建设工作;制定全市公安教育培训规划、措施、方案;组织开展立功创模活动和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党委办公室工作。
(三)国内安全保卫科
掌握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情报信息,研究拟定对策;组织实施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和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事件的侦察、控制、防范、处置工作;开展境内外敌、社情调研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国内安全保卫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案件和有关事项;对反革命案件、反动会道门、法轮功和非法组织、非法刊物以及“心战”破坏活动,进行调查研究,搜集情报资料,提出对策,加强工作指导,严密侦察控制。
(四)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本市公民出国(境)的审核报批以及入境外国人、港、澳、台同胞的管理工作。
(五)法制科
负责全市公安法制建设的规划与组织协调;负责案件审批、审核工作的业务指导,对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指导公安行政服役、应诉、国家赔偿工作和办理部分案件;承办审查报批劳动教养案件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法制工作调研。
(六)经济文化保卫科
负责对市委、市政府和供电、供水、供油、邮电、金融等重要部门的安全保卫;组织、检查、督促单位内部的治安防范和指导基层公安机关对警区各单位开展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首长公务活动的外围警卫及各项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征兵的政审把关工作。
(七)信访科
负责接待并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违法违纪、失职渎职行为的控告,受理对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理决定或检验鉴定结论等不服而提出的申诉;受理控告申诉以外的其他信访问题;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协调或办理市内跨区域的信访工作。
(八)后勤管理科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费和各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并对公安业务费的管理、安排、使用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全市公安业务车辆和部分通讯设备购置计划;负责全市人民警察服装的计划、调拨、供应。管理局机关各项经费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管理局机关各项经费和财务会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和宿舍的建造、分配和日常管理;负责管理和调度使用局机关车辆,做好市区公安机关驾驶人员安全教育工作,落实安全措施;负责管理局机关装备器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和水电设施;负责局机关膳食供应、卫生工作和其他生活服务保障工作。
(九)审计科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的财务收支和有关经济活动、经济责任、经济效益、建设项目预(概)初决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对财务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检查基层公安机关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十)禁毒科
负责全市禁毒工作的规划、管理和指导;查禁和打击贩毒、吸毒、种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组织、指导禁毒宣传和毒品预防教育;加强精神、麻醉药品的管理、禁种铲毒及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对与毒品有关的违法经营场所和行业进行检查;领导、指导全市的禁毒工作、组织开展禁毒专项斗争。
另按有关规定设置纪检监察机构。
直属行政机构
(一)指挥中心(副科级)
实行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并处理各种报警求助;协助局领导指挥调度警力,处置各类治安事件、严重暴力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及其他重大治安问题;领导110报警系统的接处警工作;对处警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对报警的信息进行收集、分析、反馈、上报;组织、指导全市公共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和管理工作;实施国际互联网上的侦察和安全监控,及时发现网上敌社情;掌握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犯罪动态,侦查计算机网络违法犯罪案件;研究全市信息网络安全保护对策,制定全市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规定,监督、检查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有线、无线通信网络的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公安无线电频率的使用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业务工作通信畅通,保障重大社会政治活动和治安突发事件应急通信业务的组织实施工作。
下设:指挥调度科、信息网络安全监察科、信息通信科(科技科)3个股级建制单位。
(二)刑事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市刑事侦察和预审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市刑事犯罪活动的动态、特点及犯罪规律,适时提出全市刑事侦查工作的措施、对策,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全市刑事特情工作;负责全市犯罪情报资料信息的汇总和反馈;负责全市报捕材料的法律指导;承担外地刑事案件的协查和协助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刑事侦查工作。
下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四中队、五中队、六中队、七中队、八中队、九中队10个股级建制单位。
(三)治安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指导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指导、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案件;预测社会治安动向,研究制定对策;负责对全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等犯罪案件的侦查;指导派出所、治保、保安联防等群防群治工作;检查、督促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和集会、游行、示威的审批工作;负责人口、户籍、居民身份证以及流动人口等管理;负责全市生产、销售公共安全产品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技防方案设施的审核和管理。
下设:办公室、治安科、户政科、基层基础科、危险物品管理科5个正股级建制单位。
(四)经济犯罪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对全市经济犯罪活动的分析研究,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规律和特点,为领导和上级机关制定政策、措施提供依据;指导、协调全市走私、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侵犯知识产权、侵占、挪用公司、企业资金等犯罪案件的侦查;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活动。
下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4个股级建制单位。
(五)水上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市水上公安业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水上治安信息,对情况复杂的水域进行专项治理和整顿;查处水上发生的较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全市水上船证、簿、牌的管理工作。
下设:办公室、一中队、二中队、三中队4个股级建制单位。
(六)警务督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和民警遵守警风、警纪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在执行公务中落实群众纪律、保守秘密规定等各项公安纪律、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全市公安民警遵守枪支弹药、公安专用车辆、号牌和其他公安装备管理的规定及执收执罚,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上级颁发的各项公安法规、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对各执法单位留置督察、备案。
(七)交通巡逻警察大队(副科级)
负责全市城乡道路交通管理和治安秩序管理;负责和指导交通安全宣传、交通指挥、维护道路交通和治安秩序;参与道路建设、交通安全设施的规划和验收;组织、协调交通分流,负责道路交通警卫;组织公路巡逻,接受人民群众报警和求援求救,对发现的突发性治安事件、重大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协助有关部门保护现场、制止违法犯罪,留置证人和可疑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员;承担市区出租车的治安管理,负责市区出租车查报站的工作及守卡任务;协助市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指导车辆管理的业务工作;负责考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工作。
下设:综合科、勤务科、事故处理中队、机动中队、卡口中队、城区一中队、城区二中队、土山中队、岱山中队、港上中队、铁富中队、车夫山中队12个股级建制单位。
(八)车辆管理所
负责对全市机动车辆和非机动车辆的检测以及驾驶员的考核与发牌、发证工作。
(九)市看守所
负责关押逮捕和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对在押人员进行管理教育。
(十)市行政拘留所
负责对受治安拘留的人员执行治安拘留处罚。
(十一)公安派出所
公安派出所为市公安局排除机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市公安局部署的各项公安工作,侦破一般刑事案件,查处辖区治安案件,管理本辖区户籍,指导本辖区治保和治安联防工作,承办镇政府和其他上级机关交办的工作事项。全市24个镇设38个派出所。
现任领导
局长:刘文祥
获得荣誉
2022年1月,入选2019-2021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候选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