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武市气象局
邵武市政府工作部门
气象工作的宗旨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主要职能
气象工作的宗旨是防御和减轻气象灾害,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和上级气象部门的有关方针、政策、法规、制度,按照省、地(市)气象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落实方案并予以实施。
2、做好当地工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和军事、国防科学试验所需的气象服务,及时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
3、依法行使本市的气象环境、雷电灾害防御工作和经营性施放氢气球等行政管理权,根据《气象法》和《福建省气象条例》依法行政。
4、根据当地经济建设需要,组织气候资源综合调查及其开发利用,加强气候监测、诊断、分析以及气候变化的研究应用。
5、做好重大灾害性天气、气候灾情的调查、核实等工作,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上级气象主管部门。
6、开展气象科普宣传工作,增强全民气象意识,不断提高气象现代化建设水平,提高天气监测和预报能力。
7、负责本局的干部队伍建设和职工教育培训工作。
8、承办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设置
预报服务中心
近年来不断加大气象现代化建设力度,98年卫星云图接收系统建成投入使用,99年PCVAST单收站投入运行使用。为防灾减灾充当耳目作用。
办公室
负责本局政务、行政管理工作以及档案、文书、后勤等工作。
防雷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福建省气象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南政[2001]综222号《南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平防雷减灾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邵建[2001]建字8号《关于转发市建委市气象局<关于我市建(构)筑物防雷设施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邵公通[2002]18号《关于开展计算机信息系统防雷设施安全检查的通知》、南公消[2003]003号《关于加强避雷装置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依法对建(构)筑物和易燃易爆、弱电设备、低压配电设备等场所的防雷装置进行设计、整改、施工等工作。已取得防雷设计及防雷施工的资质证书。现有工程技术人员9人,有计算机及用于开展防雷工程的各种设备。
地面测报股
实行24小时全天候观测发报,主要观测云、能见度、天气现象、近地面层的温度、气压、湿度、风、雨量、日照,以及不同深度的地温等气象要素。同时还承担着编发重要天气报、危险报及酸雨观测等任务。2000年作为全国第一批气象点率先安装了地面有线遥测站,经过两年的试运行和对比观测于2003年1月1日正式交付使用,实现了用仪器自动采集气象数据,标志气象现代化装备上了一个新台阶。有测报人员7人,均为中专及以上学历。
高空测报股
是福建省3个高空台站之一(其余2个分别在福州、厦门),有高空观测人员8人,均为中专及以上学历。每天早晨7:15和晚上19:15分施放探空气球,用L波段雷达跟踪,观测不同高度层次上的气压、温度、湿度及高空风资料。所测的资料参加全球交换。
参考资料
邵武市政府.邵武市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5-14 20:36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能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