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单位地址位于邵阳市宝庆中路505号。
主要职责
邵阳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建议并协助制定地方性教育政策及规则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提出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远、近期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拟定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速度和步骤,指导并协调实施工作。
(三)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法规;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与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以及国外政府和组织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指导编制并汇总上报全市各级教育经费年度预决算,管理市本级教育事业经费;负责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负责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负责教育系统信息技术教育的开发与建设管理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的普通高等和中等专业教育、幼儿教育、基础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自学考试以及社会力量办学的行政管理和教学业务工作;协助省教育厅和市政府办好在邵的高等学校,协助有关部门办好在邵的其它中等专业学校,指导、协调各县(市、区)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少数民族教育工作,协调对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教育援助。组织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五)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师生的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环保教育及学生军训工作。
(六)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组织指导教育系统内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科技体制需要的社会主义教育体制及其运行机制。
(七)负责组织实施各级各类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监督执行国家以及省关于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统一管理学校编制,统筹规划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工作。
(八)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教职员工队伍建设、管理与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市教育系统劳动工资、人事管理等方面的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落实教师的各项待遇,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人才管理和流动。录用审核;教师及教育工作者的奖励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直属中小学、大中专学校以及二级机构教职工的调配、劳动工资、考核、退休、评残、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出国留学人员的报批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管理及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和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制定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开辟就业市场,提供优质服务。
(十)归口管理全市的学历教育及其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教师继续教育、职工岗位培训、成人自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普通和成人大中专学校招生、研究生招生,选招飞行学员及直属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制定中专学校、职业学校、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
(十二)归口管理全市教育基金会及教育系统对外交流、援助与合作工作,指导与教育有关的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十三)负责本局及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宣传、统战和团工作;协助考察、管理直属处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直属科级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管理任免、思想教育以及有关培训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和教育工会工作。
(十四)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 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教育秘书科。负责秘书组日常工作,组织研究全市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以及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并就重大问题进行政策调研,协调督促落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
(二)办公室。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财务、资产等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来信来访、阳光服务、督查督办、机要涉密等工作;负责协调处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政工科。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人力资源机构编制、计划生育、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统筹协调教育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承办教育系统表彰奖励工作,协调指导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工作,协调指导教育扶贫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承办市本级教育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全市教育系统普法教育工作;会同业务科室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草案。
(五)基础教育科。承担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共青团的宏观管理工作;拟订基础教育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及基本教育教学文件与评估标准,组织指导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会同有关方面拟订基础教育办学标准;协助中小学布局调整;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教学信息化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组织中小学地方教材和受委托的国家教材的审定,归口管理中小学教材(含音像教材)及配套用书;归口管理中小学竞赛活动;协调、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承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协调指导终身教育工作;拟订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教学指导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学改革;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和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的专业设置、调整、教材建设、学历学籍等管理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学校的德育工作;协调指导全市农村、城市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综合改革工作。
(七)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指导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拟订相关规章和教育教学指导性文件;指导相关专业的教学资源建设,指导、协调学校及学生参加体育和艺术等活动;监管学校的食品安全。
(八)教师工作科(加挂邵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规划、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和指导教师资格制度、教师职务制度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和特聘教授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培养的统筹规划和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系统教师、中小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其他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工作;指导各级教师进修院校教育教学工作。联系协调在邵高校工作。负责全市语言文字和推广普通话工作。
(九)计划财务科。负责拟订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小学校体制改革,制定中小学招生计划;统计并监督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市本级教育部门财务管理工作;编制市本级教育部门预决算;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国家下拨的和市本级教育专项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建设标准;指导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建设安全工作;拟订市本级基建投资计划方案并承担市本级教育部门各单位基建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各级各类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承担市本级各教育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后勤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经检査协调工作;协同有关部门规划新建居民区的教学用地;监督指导做好全市农村中小学营养改善计划工作。
(十)民办教育科。拟订全市民办教育发展规则和措施;承担民办教育的宏观管理,规范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按有关规定组织对民办学校综合性检查评估;协调处理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过程中共同性矛盾和问题。
(十一)审计科。宏观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审计工作的开展,履行内部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对市直教育单位经常性的经济活动和重大的经费管理事项开展审计调查;负责市直教育单位各类教育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的内部审计;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受委托对局负责任免的所属单位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受委托协助查处教育系统内部有关单位或人员违反财经纪律、法规的行为和案件。
(十二)教育宣传科。协助局党委对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督查。负责统筹协调全市各类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协调和指导教育新闻宣传工作,协调各类宣讲团宣讲工作,统筹协调防范境外宗教渗逶和校园传教工作。
(十三)教育督导科。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维稳科(加挂邵阳市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防范和处理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问题;负责协调和指导全市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市学校安全管理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市直教育单位、两新组织的党建、宣传、统战和群团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内设二级机构:
(十五)邵阳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和组考、全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组考,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负责公共英语等级(PETS)考试,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笔试),负责在邵成人高校英语等级考试,负责督查计算机等级(NCRE)考试等社会考试和各种教育考试咨询服务工作。
(十六)邵阳市毕业生就业管理办公室(加挂邵阳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牌子)。负责全市毕业研究生、大中专毕业生档案管理和就业指导工作。
(十七)市勤工俭学和基建管理办公室。负责全市中小学勤工俭学工作的业务指导。开展中小学勤工俭学实践活动课程化研究工作,建立素质教育基地。组织协调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校校方责任保险工作。
(十八)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发动、组织、接受社会各界对中小学校和中小学生的救助和捐赠;协同有关职能部门统筹安排中央财政和省财政确定的中小学助学金、免费教科书经费,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检查、监督;协调指导全市中小学开展助学活动。
机构领导
所获荣誉
2019年12月,获得“湖南省第三届中小学教育教学信息化应用推广展示活动优秀组织奖”。
2021年4月30日,被湖南省委省政府授予“湖南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