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妻一品诰命夫人(?~1757年3月29日) 郎佳氏,赠一等承恩公,佐领
那拉·讷尔布之妻,
皇后那拉氏之母。
乾隆十五年八月十五:吏部议奏、太仆寺卿熊学鹏、查马规避。应照例革职。该员曾有革职留任处分。应革任。少卿卫廷璞、随同陈奏。应降四级调用。从之。皇后之父讷尔布、追封为一等公。遣官致祭。造坟立碑如例。妻封为公妻一品夫人。以其孙纳苏肯袭一等侯。
据一史馆档案目录,乾隆二十二年二月初十日,皇帝下了一道“为侯讷苏肯出痘身故著派员祭奠并加恩赏银等情事”的谕旨,乾隆下令道:“候讷苏肯之祖母病故,著派散秩大臣一员,偕同侍卫等带茶及奶子酒祭奠,其出殡之日,著右翼二品以下大臣官员等前往发送,并加恩赏银三千两,裨其办理丧事。钦此。”
二月二十五日,大学士兼管礼部事务陈世倌又上了一道“题为追赠一等侯讷苏肯祖母照例赐恤事”的奏折。其中提到二月初一日,郎佳氏因出痘身故,但在档案录入时误记为讷苏肯身故。二十五日,礼部官员上书确定赐祭礼仪,三月初十,郎佳氏丧满月,乾隆帝派人前往郎佳氏府邸致礼。乾隆下旨为郎佳氏赐恤当天正是其女皇后那拉氏的四十岁生日,此时皇后正在陪同皇帝南巡,要一直到五月上旬才能返京。
操办完祖母郎佳氏的丧礼后,乾隆二十二年丁丑十一月二十九日(1758年1月8日),讷苏肯向乾隆帝上书奏请借俸禄以修祖坟。清中期贵族生活奢靡,婚丧嫁娶尤其大操大办,不少王公大臣都曾向乾隆帝上书请借俸禄,当时正得势的皇后娘家也不能免俗,当年年底的户部内阁档案中,讷苏肯所在的正黄旗就出现了一条“支取一等侯纳苏肯借十年俸银六千一百两”的记录。乾隆三十年继后断发,讷苏肯的爵位被削去,次年又从正黄旗贬回镶蓝旗,世袭的世管佐领也改为由朝廷任命的公中佐领。此后那拉氏家境一落千丈,一直到乾隆四十三年,这份欠银还没还清,乾隆四十三年戊戌六月初六日(1778年6月29日),乾隆帝下了一道“为镶蓝旗蓝翎讷苏肯所欠银两著加恩宽免事”的谕旨,此时讷苏肯大约已经去世。
孙子/女:查喇分、讷苏肯(袭一等侯)、苏巴尔汉、告退
奉恩将军色克夫人那拉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