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溪县盐务管理局是县人民政府的盐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县的盐业行业管理、盐政执法和食盐专营工作,现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盐务局)。
郎溪县盐务管理局上级主管部门是
宣城市盐务管理局(盐业公司)。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盐业管理法规、政策;
2.负责全县食盐运销工作;
3.负责全县盐政管理工作、盐业稽查,盐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私盐、非碘盐、劣质盐等各类重大案件和盐业经营单位的违规行为,确保全县人民群众吃上合格放心碘盐;
4.负责本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
5.承办县政府,省、市盐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设置:
内设办公室、财务审计科、人事科、盐政管理科、业务科。
领导介绍:
县盐务管理局局长、盐业公司经理:施昌明。
附注:安徽盐业总公司郎溪县公司负责全县食盐专营和食盐供应工作,隶属于安徽省盐业总公司。与县盐务管理局职能分开、机构分设、两块牌子、合署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