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风,男,汉族,1962年7月生,重庆人,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2024年12月开除),1985年7月参加工作,四川师范大学汉族言文学专业毕业,大学学历,文学学士。曾任四川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人物履历
1981.09-1985.07 四川师范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学习
1985.07-1991.11 四川师范大学教育系党总支委员、支部书记
1991.11-1992.07 四川省纪委办公厅秘书科工作
1992.07-1994.01 四川省纪委办公厅秘书科副主任干事
1994.01-1997.03 四川省纪委办公厅秘书科科长
1997.03-2000.12 四川省纪委办公厅副处级副主任(其间:2000.09-2000.12在四川省委党校第7期中青班学习)
2000.12-2004.06 四川省纪委、省监察厅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其间:2001.05-2003.05在四川师范大学研究生班行政管理专业学习;2002.09-2002.12在四川省委党校中青班第七期学习)
2004.06-2007.05 四川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
2007.05-2008.12 四川省纪委常委,省委巡视工作办公室专职副主任(其间:2005.06-2005.07在四川省委党校第40期市厅级领导干部进修班学习)
2008.12-2010.11 四川省纪委常委
2010.11-2013.05 四川省纪委常委、省预防腐败局副局长
2013.05-2022.05 历任四川省纪委副书记,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委副主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2021.07分工负责省纪委监委常务工作)
2022.05-2024.05 历任四川省监委副主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常委、社会法制委员会主任,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
担任职务
四川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副书记、常委,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2024年12月终止),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24年5月终止)。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24年5月15日,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四川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郑东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免去职务
2024年5月29日,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自贡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郑东风的省十四届人大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郑东风的代表资格终止。同时,根据地方组织法、选举法的有关规定,郑东风的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撤销。
依法双开
2024年12月,经四川省委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省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原主任委员郑东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郑东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无视组织原则,罔顾组织挽救、提醒,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清廉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品、礼金,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纵容默许身边工作人员挂名领薪;公器私用,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违反生活纪律;执纪违纪、执法犯法,把组织赋予的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郑东风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四川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郑东风开除党籍处分;由四川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