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为之,男,中共党员,广东省遂溪人。1936年毕业于
暨南大学物理系。1949年进入外交部。历任中国驻荷兰武官、驻巴基斯坦和印度尼西亚大使馆参赞、驻丹麦大使、美澳司司长、驻阿根廷大使、驻委内瑞拉大使、驻比利时兼卢森堡大使并兼任驻欧洲共同体外交使团团长等职。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外事委员会顾问,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1983年2月任研究所所长,1986年7月离任。
1945年起历任东北人民自卫军第十六军分区二十三旅政治部副主任、东北民主联军第三部队九旅政治部主任、解放军第四野战军120师政治部主任、师副政委兼政治部主任等职,参加了辽沈、平津战役。后随军南下参加解放湖南、广西等重大战役。
1949年冬调到外交部工作,历任我国驻巴基斯坦、印尼大使馆参赞,我国驻丹麦、委内瑞拉、卢森堡、比利时、阿根廷等国特命全权大使和欧盟使团团长、外交部美欧司司长、中国国际问题研究所所长、第七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人大外事顾问等职务,荣获二级解放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