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小明,男,汉族,1954年3月出生,陕西岐山人,1974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9年8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任陕西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
人物履历
1976年12月至1979年08月,西北农学院水利系农田水利工程专业学习;
1979年08月至1982年0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
固原县、固原地区水利局工作;
1982年05月至1984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水电局井沟站管理所主任、打井队队长;
1984年02月至1986年10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水电局局长(其间:1985年6月至1986年4月在浙江慈溪挂职锻炼);
1986年10月至1989年09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委常委、副县长;
1989年09月至1991年1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县长;
1991年11月至1993年0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委书记;
1993年02月至1994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常委,平罗县委书记;
1994年01月至1999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其间:1993年9月至1994年7月在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99年01月至2002年12月,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2年12月至2003年01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席助理,石嘴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3年01月至2008年05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其间:2001年3月至2004年7月在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学习);
2008年05月至2009年06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09年06月至2013年0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3年01月至2013年04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3年04月至2014年01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党组成员、省政府资政,省红十字会会长(兼)。
2014年01月至2018年01月,陕西省政协副主席。
2019年03月,任陕西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
担任职务
中共十六大代表,中共陕西省第十二届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省十一届政协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