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仲裁委员会
民商事仲裁机构
郑州仲裁委员会(Zhe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是郑州市人民政府根椐《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国务院有关文件组建的郑州唯一具有独立裁决的民商事仲裁机构,成立于1999年12月。
单位介绍
郑州仲裁委员会职能是:根据当事人订立的仲裁协议,依法、独立、公正、及时地仲裁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2014年6月4日郑州仲裁委员会召开了换届大会。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聘任第四届郑州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郑政文[2014]88号),新一届仲裁委员会主任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孙金献担任;副主任4人,副市长吴忠华任常务副主任,万建中任驻会副主任,李广湖、张江涛任副主任;委员11人,分别是田土城、宁金成、尹西明、司久贵、王京宝、李振、黄兴士、郝立勋、石歆、林少蓉和岳启明;秘书长由万建中兼任。
郑州仲裁委员会现聘有仲裁员317人,他们都是活跃于法律、经贸、建设、科技、金融等领域有声望的专家、学者、教授、高级经济师、退休老法官或资深律师。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仲裁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正县级规格),在秘书长的领导下,负责处理仲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郑州仲裁委员会还设有专家咨询委员会,由42名教授、资深律师、资深法官或行业领域专家组成,现主任由郑州大学法学院院长、博士生导师田土城教授担任。仲裁委员会另设有专门的调解中心,专门负责 民商事案件的调解工作。
郑州仲裁委员会将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坚持规范化发展,以提高仲裁公信力为核心,全面提升仲裁法律服务水平,以“独立、公正、高效”打造郑州仲裁品 牌,逐步建立以郑州仲裁为核心,全方位的多元化民商事争议解决平台,努力实现郑州仲裁事业健康、科学和持续发展。
办公室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是郑州仲裁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办公室在秘书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仲裁案件受理、文书送达、庭审记录、裁决书审查、档案管理、仲裁费收支等仲裁程序管理事务,对仲裁员进行监督,根据委员会授权设立和管理分支机构、聘任调解员,以及宣传和推行仲裁法律制度等工作。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由委员会驻会副主任、秘书长万建中先生主持全面工作。办公室下设五个处,分别为综合处、立案处、仲裁一处、仲裁二处和发展研究处。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拥有良好的设施和办公条件,办公面积达到1700多平方米,设有立案大厅、五个专门的仲裁厅和一个会议室,还建有网络中心、复印室和档案资料室等,并全面实现了仲裁厅和办公室计算机网络化智能管理。办公楼前后备有充足停车位,便于仲裁员和当事人前来办案和开庭。
调解中心
郑州仲裁委员会调解中心于2008年8月29日成立,2008年底正式挂牌运作。
调解中心的设立是契合仲裁法“自行和解”、“先行调解”内在要求的具体体现,是我委发展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胆创新,是为适应我国当前经济发展需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新举措。它借助郑州仲裁委员会所拥有的一大批各类专家仲裁员以及本中心所聘请的一批热心仲裁调解事业、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娴熟调解技巧和较高专业水平的调解员,充分发挥调解案件不受仲裁条款限制、费用低廉、程序灵活、公正高效等诸多优势,公平合理、快速有效地为当事人化解矛盾,调纷息争。
调解中心所提供的“贴心式”调解服务。还能弥补一般调解书无法律强制执行力的不足,可以将调解程序和仲裁程序相结合,实现与仲裁程序的无缝对接,可以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将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成仲裁调解书或仲裁裁决书,赋予调解和解结果的法律强制力。
调解中心自开展业务以来已经成功受理调解了数十起案件,并以优美的环境,热情的服务,公正高效的调解赢得当事人的信赖和赞誉。
参考资料
郑州仲裁委员会简介.郑州仲裁委员会.2012-08-29
郑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简介.郑州仲裁委员会.2012-08-29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28 2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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