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粮食局
郑州市政府工作部门
郑州市粮食局位于市区主干道金水路85号良友大厦,是市政府主管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的直属机构,现有编制50人,内设处室10个,所辖12个县(市)、区粮食局,21个市局直属企业,2个事业单位,粮食职工15000余人,共有粮食库所115个,其中国家粮食储备库7个,省级粮食储备库61个,仓容13亿公斤,年购销量15亿公斤。
概况
郑州市粮食局位于市区主干道金水路85号良友大厦,是市政府主管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工作的直属机构,现有编制50人,内设处室10个,所辖12个县(市)、区粮食局,21个市局直属企业,2个事业单位,粮食职工15000余人,共有粮食库所115个,其中国家粮食储备库7个,省级粮食储备库61个,仓容13亿公斤,年购销量15亿公斤。
在党的改革开放政策指引下,我市粮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入学习和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和企业改革。全市粮食改革已经完成,改制后的企业正在逐步进入良性发展阶段。粮食经济在促进农业生产、保护农民利益、保障军需民食、稳定社会大局等方面发挥着积极的作用,广大粮食职工辛勤工作,积极开拓,多种经营,多方位服务。 粮食工业通过近年来较大规模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和内外联系,形成了以面粉、食品加工为支柱的工业体系,面粉年加工能力70万吨,食品后加工能力10万吨。郑州海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神象”牌高筋粉,郑州布姆雪燕制粉有限公司生产的“雪燕”牌特一粉被确定为中国粮食行业协会推荐产品,云鹤牌速冻食品等一批深加工产品地也深受消费者喜爱。
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粮食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拟定全市粮食流通体制、地方粮油储备管理体制、国有粮食企业改革方案及管理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研究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市粮食调控和地方粮油储备中长期规划、粮油总量流通宏观平衡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应急和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研究提出动用市级储备粮油的原则和建议。
(三)负责全市粮油收购资格的核查、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政策性粮食购销工作,指导全市军粮供应和粮食产销合作活动;研究拟定市级储备粮油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并监督实施。
(四)制定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市级储备粮油数量、质量和储存安全情况,监督检查粮食经营者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以及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情况。
(五)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加工业发展规划,指导粮油加工行业管理和质量、计量、标准管理、监督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打击粮油商品生产经营中的假冒伪劣行为。
(六)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工作;制定全市粮油仓储、加工等流通设施建设规划和技术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管理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
(七)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市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八)拟订并监督执行全市粮食流通和市级储备粮油管理的政策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市粮油质量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按照有关规定,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
(九)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全市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
(十)负责全市粮食系统职业道德教育、政风、行风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指导行业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工作;管理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
(十一)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管理;组织实施全市粮食系统教育发展规划,指导行业教育培训工作。
(十二)负责全社会粮食流通统计、粮油产业、粮油基础设施建设统计及粮油价格信息监测工作。
(十三)指导各县(市、区)各项粮食业务工作、监督检查依法治粮工作。
(十四)承担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接待等机关日常工作;承担宣传、信息、督查、政务公开、安全保卫、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目标管理、建议提案办理、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二)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
负责全市粮食系统基层党组织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作;协助党委搞好干部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理论宣传工作;负责机关的党群工作。
(三)信息调控处
负责全市粮食信息网络的建设和搜集、整理、发布,指导企业经营和农民种植结构调整;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粮油流通统计工作;研究提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规划和收储、动用市级储备粮的建议;研究提出市级储备粮的规模、总体布局和收购、销售计划;承担粮油监测预警和应急有关工作;组织军粮、城镇居民及水库移民区、灾区、贫困地区等所需政策性粮食的供应。指导协调最低收购价粮食等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
(四)政策法规处(信访处)
研究提出全市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现代粮食流通产业发展战略的建议;提出粮食最低收购价原则的建议;拟订全市粮食市场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负责全市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管理和核查工作;拟订粮食检验制度及有关技术规范等;组织起草全市粮食流通立法和市级储备粮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及有关政策,承担相关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全市粮油行业安全生产、消防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五)监督检查处
拟订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社会粮食收购、销售、储存、运输、质量标准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地方储备粮计划、数量、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情况;组织指导政策性粮食购销活动的监督检查;承担全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
(六)财务审计处
负责全市粮油政策性补贴和粮食专项资金的管理;编报全市粮食会计报表、财务分析;组织国家有关财务会计、税收、信贷政策的贯彻落实;参与国家政策性粮食业务收购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消化和管理工作,参与粮食风险基金的测算、管理、监督使用工作;负责指导全市粮食系统扭亏增盈、会计基础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部门预算及有关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市粮食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
(七)流通与行业发展处
审批市级储备粮油轮换计划;指导粮油科学管理工作;审批市级储备粮代储企业资格;负责中央储备粮和省级储备粮的代储企业资格上报工作;制定全市粮油储存、运输及储备粮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市粮食流通基础设施、粮油仓储设施及粮油加工行业投资发展规划;指导全市粮食流通、粮油仓储及粮油加工行业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粮食产业化经营、多种经营、连锁经营、“三产”发展、主食厨房工程、放心粮油工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工作。负责全市粮食企业改革工作;负责全市粮食流通市场体系建设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产业升级工作;负责培育发展市级粮油食品产业化龙头企业;指导行业利用外资、引进技术设备及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和交流工作;负责市粮食行业协会、经济学会等社团组织的管理工作。
(八)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九)纪检(监察)机构
按有关规定设置。
办事程序
办理程序:企业、个体工商户提出申请-处理审核-必要时派出2人以上工作人员到现场查看-审核处室签署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审批-发证
信息公开指南
一、工作机构
本政府机构自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为市粮食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郑州市金水路85号
办公时间: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二、公开形式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分为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三类。
三、主动公开信息的获取
(一)公开范围。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郑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郑州市粮食局网站—郑州市粮食信息网
2、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等媒体。
(三)公开时限。以本机关名义发布及以本机关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政府公开信息,自发布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上述方式予以公开。有特殊情况的,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30日内公开。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的获取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根据掌握信息的实际情况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获取信息申请,请填写《郑州市粮食局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部门网站下载。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要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填写电子版《申请表》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本机关不受理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二)申请处理
本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予以答复。如确需延长答复期限,要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要件不完备、不准确、难以确定具体信息内容的,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补充或更正。具体答复方式如下:
1、申请获取的信息如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对属于部分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将告知申请人理由。
3、对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或该信息不存在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发生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国家及郑州市物价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五、监督与投诉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投诉电话举报
领导介绍
刘啸峰
党委书记、局长
郑伟业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 黎
党委委员、副局长
高 杰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旭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董新河
党委委员、副局长
王喜胜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张世然
党委委员、副局长
赵 凯
党委委员、副局长
张桂华
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李彦斌
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局长致辞
真诚欢迎您浏览访问郑州市粮食局公众信息网。我谨代表郑州市粮食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向各位关心和支持郑州粮食工作的新老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和良好的祝愿!
郑州市粮食局公众信息网站是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的行业部门网站,由郑州市粮食局主办,旨在推进政务公开,宣传郑州粮食,提供信息服务,促进交流合作。
河南是全国重要的商品粮基地,做好省会粮食工作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郑州市粮食局以确保郑州粮食安全为中心,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法制意识,从收购、储备、调控、监管等方面着力构建依法治粮、安全保障和质量监管三大体系,多措并举做好保供稳价和产业发展等工作,为促进郑州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近年来,郑州市粮食局充分发挥郑州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科技优势和产业优势,大力推动粮食流通产业发展,粮食精深加工水平不断提升,粮食产业化链条不断拉长,粮食转化能力不断增强,不仅向国内和国际粮食市场提供优质商品粮原料,还提供了质量好、品种全的各类粮油精深加工产品。目前,我局着力加快推进主食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做大做强主食产业和粮油深加工企业,打造粮食产业集群,构建从田间到餐桌全产业链的主食产业化和粮油精深加工发展模式,这也将为从事粮油产业的企业和个人提供更为宽广的发展平台。
我相信,郑州市粮食局公众信息网能让大家更好地了解郑州的粮食工作,我们将继续为粮食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方便、快捷的服务。同时,我们也热情期待和欢迎国内外客商来我市进行粮食贸易和加工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参考资料
郑州市粮食局主要职能.郑州市粮食局 .
郑州市粮食局.郑州市粮食局.
郑州市粮食局.郑州市粮食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11-27 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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