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郑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相关工作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简介
根据《中共郑州市委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郑文〔2009〕179号),设立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划入市卫生局。
(三)将市卫生局承担的餐饮服务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划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四)增加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的核发工作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负责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药品和医疗器械法定标准及医疗机构制剂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流通及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药饮片炮制规范;拟订药品和医疗器械监督抽样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药品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行为。
(二)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实施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负责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三)依法监管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兴奋剂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药品。
(四)负责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监管工作,依法查处保健食品和化妆品的各种违法行为。
(五)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监督实施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查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各种违法行为。
(六)依法负责药品、医疗器械、餐饮服务的行政许可工作。
(七)依照法定职责处置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安全突发事件。
(八)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的举报、投诉工作。
(九)指导各县(市)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
(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设9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政务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行政督办、绩效管理工作;负责文电处理、综合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档案、机要保密、宣传、统计、信访和对外交流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的组织协调;负责局机关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安全保卫、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负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监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听证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普法教育;负责内部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三)食品化妆品监管处。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保健食品、化妆品质量管理规范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标准和管理规范;拟订相关监督抽验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处置保健食品、化妆品及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组织全市重大活动的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四)医疗器械监管处。负责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医疗器械法定标准、产品分类管理和生产、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工作。
(五)药品安全监管处。负责药品(含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生产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环节的监管工作,监督检查药品生产环节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国家药品标准、中药材生产、药品生产、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生产环节药品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依法开展药品生产、经营环节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兴奋剂类药品及其他特殊管理药品的监管工作;负责第二类精神药品(零售)许可和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购用证明核发工作。
(六)药品流通监管处。负责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监管工作,监督检查相关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监督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药品分类管理制度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依法办理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组织开展药品广告监测工作。
(七)编制人事处(离退休干部工作处)。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干部的考核、选拔、调配、任免、奖惩工作;制定干部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单位出国人员的政审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八)规划财务处。负责局系统项目资金申报;负责落实规划项目的实施;负责组织编报和实施财务收支、预决算;制定并实施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财务检查和内部审计工作;参与固定资产的管理;负责局机关日常财务工作。
(九)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人员编制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行政编制5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中层领导职数21名(含总药剂师1名、食品药品稽查专员3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机关工勤人员事业编制 5名。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直属机构
(一)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规格副县级,行政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内设3个药品稽查队,规格正科级,中层领导职数6名。主要职责是:组织查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使用过程的重大违法行为;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抽验工作;负责受理药品、医疗器械的举报、设诉工作。
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下设市食品稽查大队, 规格相当于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20名(含原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13名事业编制;从市卫生监督所划转7名专业人员)。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经费实行财政全额预算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执法工作;负责〖HJ5.2mm〗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工作。
(二)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设8个分局,规格均为正科级。主要职责: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导下,负责各行政区域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8个分局为:
1.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原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2.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七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3.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金水分局,行政编制8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4.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管城分局,行政编制7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5.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惠济分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
6.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上街分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工勤人员事业编制2名。
7.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新区分局,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8.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 新分局,行政编制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1名。〖HJ〗
其他事项
(一)撤销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
(二)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市农业局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管。市卫生局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三)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环节许可工作监督管理的职责分工。市卫生局负责协助省卫生厅制定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规范和标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服务许可的监督管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食品生产许可的监督管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食品流通许可的监督管理。不再发放食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卫生许可证。
(四)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领导介绍
局长、党组副书记:李新章
主持市局全面工作。
领导简历
2005.09—2008.07 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正处级食品安全监察专员
2008.07—2010.01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0.01—至 今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党组书记
主持市局党组工作,分管编制人事处、机关党委。
领导简历
1998.03—1999.11 新密岳村镇镇长
1999.11—2001.08 新密岳村镇党委书记
2004.08—2005.02 新密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5.02—2008.09 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2008.09—2010.01 郑州市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组成员
2010.01—至 今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
参考资料
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郑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4-01-01 22:32
目录
概述
简介
职责调整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