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平
原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驻华东局监察组组长
人物详解
(1908—1970)
又名绳五。山东日照市东港区后村镇马家店人。幼年给地主放牛,13岁始读小学,后以种田为业。
18岁时就曾参与反对军阀和盐警的斗争。
政治经历
1928年济南五三惨案”发生后,郑平愤于日寇暴行,联络爱国青年,组织了反日会皋陆分会,进行反日宣传和抵制日货的活动。
1929年,他以反日会员为骨干,同土豪劣绅进行斗争,被推选为邵疃小学校董。斗争胜利后,又被推举为日照县反日会负责人兼石臼反日会特派员。
1929年秋,领导农民抗捐抗税,震动全县。
1929年冬,郑平被选为县农民协会委员后,仍回邵疃小学任校董。
1931年,被选为县抗日协会主席。
1931年10月加入共产党,任日照县邵疃区区委书记。
1932年,“日照暴动”前夕,他深感暴动条件不成熟,向组织提出建议,但未被县委采纳。暴动失败后,他与郑天九疏散至京津一带,在中共中央华北发行站工作。
1933年秋,河北省委遭破坏, 郑平因叛徒出卖被捕判刑。
1937年10月保释出狱后,由长江局介绍去延安学习,并恢复党籍。
1938年后,先后任西华县委组织部长、县委书记、豫东地委宣传部长、运河县委书记、苏中区委组织部部长、地委书记、华中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华中五地委书记等职。
1944年,在负责运河支队工作期间,他分析形势,掌握战机,为开创运河地区抗日斗争的新局面做出贡献。
建国后,
历任中共苏北区委组织部部长、苏北区党委书记,
上海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兼任市纪委书记,
1958年3月任浙江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兼监委书记,1962年调任中共华东局纪委副书记。
中共中央监察委员会驻华东局监察组组长等职。
文化大革命”期间被迫害致死。
1978年中共中央为其平反昭雪。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04-16 21:19
目录
概述
人物详解
政治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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