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锐(1922年10月-2016年2月11日),男,安徽省寿县吴山庙人(现属长丰县),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合肥市委书记、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
人物生平
1922年10月,出生于安徽省寿县吴山庙(现属长丰县)。
1938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5月至1939年7月,任中共皖北抗日军1路2支队服务团团员。
1939年7月至1941年10月,任中共安徽省合肥县梁园镇小陆岗区、寿县吴山庙区、定远永康区区委书记。
1941年10月至1947年11月,先后任中共安徽省定远县委组织部干事、定(远)凤(阳)怀(远)组织部部长,中共华中五地委巡视组长、组织科科长、干部科科长。
1947年11月至1950年8月,任中共淮南津浦路西总工委委员、定凤怀县委书记、县总队政委、皖北区定远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党委政研室研究员。
1950年8月至1965年8月,任安徽省委农工部秘书长,省委办公厅主任,省委常委、副秘书长兼科委副主任。
1965年8月至1972年12月,任安徽省经委副主任,安徽拖拉机厂党委书记。
1972年12月至1977年9月,先后任安徽省合肥市委常委、市革委会副主任,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主任。
1977年9月至1983年3月,任合肥市委书记,合肥军分区第一政委、第一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1983年3月至1985年8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合肥市委书记。
1985年8月至1988年1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
1988年1月至1993年2月,任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副书记。
1994年6月起,离职休养。
2004年2月,中央批准享受省长级医疗待遇。
中共十二大、十三大代表,第五届、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6年2月11日12时06分,在
合肥逝世,享年94岁。
人物评价
在七十多年的革命生涯中,郑锐同志在不同岗位上辛勤忘我地工作。为革命、建设、改革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抗日战争期间,他毅然投身抗战烽火。先后从事党的建设、宣传组织群众抗日、扩大抗日武装、进行根据地建设等工作,尤其是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同定寿公路沿线日伪军进行了3年殊死斗争,直至取得全面胜利。解放战争期间,他贯彻党中央“针锋相对、寸土必争”的方针,在凤阳山地区敌我力量悬殊特别大、斗争环境极端恶劣的情况下,同当地军民一道坚持了3年游击战,再次经历了血与火的严酷考验。
津浦路西地区全境解放后,他又继续配合做好支援济南战役、淮海战役、渡江战役等工作。新中国成立后,郑锐同志在不同时期、不同领导岗位上,以强烈的革命热忱和高度的敬业精神投入工作,奉献了大量智慧、心血和汗水。特别是在省人大常委会担任领导职务10年时间里,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大局意识和法治观念、群众观念,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法定职责,紧紧围绕党和国家以及安徽工作大局开展工作,在加强地方立法、推进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抓好人事任免工作、强化代表工作、提高全省人大工作整体水平等方面主动作为、勇于探索、锐意创新,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安徽民主法治建设做了大量开创性工作、积累了宝贵经验。
从领导岗位上离休后,郑锐同志仍老骥伏枥、奋斗不已,先后担任了省人大工作研究会、省新四军历史研究会、省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领导职务,主动围绕中心大局,做一些有关人大制度理论研究、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实事益事,继续书写人生辉煌。
郑锐同志政治立场坚定,党性原则强,始终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他忠于党、忠于人民,一生始终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胸怀坦荡、正直无私,清正廉洁、艰苦奋斗,忠诚宽厚、和蔼可亲,关心群众、爱护干部,严格要求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体现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优良的精神风范和高尚的道德情操。
郑锐同志永垂不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