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德军,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山东栖霞人,197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2年12月参加
工作,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毕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
学历。
人物履历
1972.12-1983.09,烟台运输公司修配一厂工人、“7.21”大学学员、文书、秘书;
1983.09-1984.10,烟台运输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1984.10-1987.04,烟台市委办公室行保科秘书、副科长(其间:1982.09—1985.08山东广播电视大学烟台分校汉语言文学专业大专班学员);
1987.04-1988.12,烟台市委办公室行政科科长;
1988.12-1990.04,烟台市委办公室副县级秘书、科长;
1990.04-1993.04,烟台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其间:1991.03—1992.12挂职莱阳市副市长);
1993.04-1994.09,烟台市委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1994.09-1995.03,
龙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1995.03-1997.12,龙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1997.12-2001.01,龙口市委书记(其间:1995.09—1998.07山东经济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在职学习);
2001.01-2001.05,
龙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1.05-2001.09,龙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主任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1.09-2001.10,烟台市委常委;
2001.10-2007.01,烟台市委常委、秘书长、市直机关工委书记(其间:1999.09—2002.07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在职研究生班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7.01,烟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2010.08,烟台市委常委,中共烟台市副书记
2012.02-2016.02 政协第十二届烟台市委员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