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涛
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郝涛,男,汉族,1966年12月出生,安徽临泉人,研究生学历,宪法与行政法专业,199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12月参加工作。
人物履历
1984年12月-1988年10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化肥厂工人(其间:1985年09月-1988年10月,在安徽省电大法律专业学习)
1988年10月-1991年08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秘书
1991年08月-1993年04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
1993年04月-1995年08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审判员(其间:1990年7月-1993年7月,在华东政法学院函授本科法律专业学习)
1995年08月-1996年12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审判员、工会主席
1996年12月-1998年04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长官镇党委副书记
1998年04月-1998年08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土坡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1998年08月-1999年02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老集镇党委书记
1999年02月-2003年04月,安徽省阜阳市临泉县老集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其间:1999年9月-2002年7月,在中国政法大学法学系宪法与行政法专业学习)
2003年04月-2004年06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正科级助理审判员
2004年06月-2006年09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处级审判员
2006年09月-2006年11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2006年11月-2008年05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2008年05月-2009年08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第三庭庭
2009年08月-2012年01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执法督察处处长
2012年01月-2012年12月,西藏自治区维稳办副主任(副厅级)
2012年12月-2015年06月,西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秘书长、维稳办副主任
2015年06月-2016年02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拉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
2016年02月-2017年10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拉萨市委政法委副书记、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7年10月-2019年01月,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现任西藏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党委书记、副厅长。
担任职务
曾任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
中国共产党西藏自治区第十届委员会委员。
职务任免
2019年1月6日,西藏自治区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免去:郝涛的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2023年5月31日,郝涛辞去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
所获荣誉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决定,授予郝涛“全国审判业务专家”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4-03-17 21:50
目录
概述
人物履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