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澳大利亚的郡(
Shire)是与县同级的行政单位(County),一般由数个中心城市和其他小城镇组成。
郡(district)是
法国历史上省的下级行政区划。1790—1800年后为“区”所取代。二十世纪的“郡”是
共同体的一种原始形式,作为将通常属一个乡的一些甚至是全部市镇联合起来的组织。其后,根据1999年7月12日有关加强和简化共同体合作的法律99-586,“郡”逐渐被市镇共同体或聚居点共同体取代。
美国、
瑞士的郡是州以下的行政区划,但county、Bezirke在中国大陆则是翻译为“县”。
德国的郡(Landkreis)是邦的行政区以下的行政区划,但Landkreis在中国大陆则是翻译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