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正怀,男,汉族,1968年8月出生,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副教授,中共党员。
人物履历
1992年湘潭大学法学专业毕业后留校工作,曾任湖南省安化县教育局副局长(挂职锻炼);
2000年任湘潭大学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党委副书记(副处级);
2004年任湘潭大学机关党委书记(正处级);
2005年参加湘潭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考试,任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
2008年3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2009年2月任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2015年1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6年5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
2021年7月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现任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执行局局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一级高级法官。
担任职务
第十三届湖南省政协委员。湖南省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
职务任免
2021年7月30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郭正怀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2023年1月17日,政协湖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协商通过,任命郭正怀为提案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