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消费报》创刊于2000年1月1日,是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总社主办的省级市民日报。消费报以“消费、服务、维权、监督”为已任,贴近生活,服务大众,深受广大市民欢迎。
《都市消费报》 以雄厚的经济实力和形式多样的发行手段,依托出版系统新华书店的网络优势,在江西省全省各设区市都已建立分印点,各市、县(区)都已建立发行站,以最短的时间将报纸送到读者手中,使报纸有效发行量稳居江西各类纸质媒体前茅,尤其是在消费领域为各报发行量之首 都市消费报。
《都市消费报》 版面设置合理,突出消费重点真正做到了指导市民消费,全面服务商家,努力为消费者维权、有效监督消费行业。丰富精彩的版面,受到市民的青睐。特色新闻版面有:看现场、看都市、看维权、看南昌、看江西等,尤其是独家和江西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合办的“看交通”版面,是全省唯一能发布交通违章信息的权威报纸,是司机和交管人员及出行人员必备之物。特别是近期强力推出的家电周刊、IT周刊、汽车周刊、旅游周刊、房产周刊、美食周刊、教育周刊、健康周刊、消费周刊等行业周刊,更是将为客户服务提升到了更为专业的水平,是我省“三高”(高学历、高收入、高决策能力)读者群的首选媒体。
一九九九年,为优化出版产业结构,壮大出版产业队伍,实现书报刊音像电子多媒本互动的经营战略转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总社经过多方论证,决定推出江西省第一张消费类市民报——《都市消费报》,以填补江西省报业的空白。
经
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署核准,由
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总社主管的刊号为CN36-0034的江西省第一张全彩印消费类市民报《都市消费报》,于一九九九年十月一日试刊,并于二OOO年一月一日起正式创刊。
《都市消费报》创刊初期,是4开24版的全彩印周报.由于是周一报,出版间隔时间太长,在信息量和服务方面都不能满足市场和广大读者的需要。为了让读者阅读到更多的消费新闻,了解更多的消费资讯,把握更新的消费潮流, 《都市消费报》先后进行了多次改版,从最初的周一报改为周五报,版数最多时达40版。改版后的《都市消费报》,紧扣都市和消费来做文章,既适应了市场需要,填补了江西报业的市场空白,也与本报报名和办报初衷相吻合,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都市加消费成了《都市消费报》独有的特色和优势。
《都市消费报》始终如一地坚持以
邓小平理论为指针,以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为指导思想,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为社会主义服务,为人民服务,为党和国家大局服务的方向,积极宣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努力传播科学技术、文体娱乐和健康向上的社会信息,努力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发挥了新闻媒介的舆论、监督作用。
《都市消费报》在办报过程中,多次受到省委宣传部的肯定和表扬,由记者、编辑采写、编辑的稿件、版面多次获得江西省好新闻奖、好版面奖等多项奖励。2001年,《都市消费报》还荣获江西希望工程十周年“十大爱心媒体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