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市教育局是都江堰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成都市有关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市统筹城乡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市教育教学改革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指导全市教育科研和教学研究工作。
(三)承担全市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监督管理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中小学入学、招生政策和计划;负责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布局结构调整;统筹规划、管理全市民办教育;组织实施对口教育援助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评估标准,并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师范毕业生就业政策。
(六)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和措施;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负责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
(七)负责全市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负责全市教师和教育干部继续教育和培训,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
(八)负责全市学校和教育事业单位的政治思想教育、思想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综合治理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行风建设。
(九)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协调处理应急突发事件。
(十一)承办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设机构
中学教育科
市政府教育督导团办公室
小学教育科
人事科
学前教育科
办公室
计划基建财务科
安全科
职成教科
资助中心(基金会)
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