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江堰金都村镇银行于2008年12月29日在都江堰市成立。该银行经四川省银监会批准,由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作为发起人,都江堰市及北京、
西藏、成都、
攀枝花等地的十家优秀企业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本金8000万元。市场定位为“面向三农,扶助中小,参与重建,服务市民”。
根据中国银监会《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以及银监部门积极支持汶川地震重灾区组建村镇银行,充分发挥金融对灾后恢复重建支持作用的政策导向,都江堰市政府诚邀
攀枝花市商业银行来我市创立都江堰金都商业银行。对此,都江堰工商局由专人负责,积极上门指导,为银行的策划到最终设立提供各项服务。银行的设立在法律程序上有诸多严格限制,该局主动为企业当好参谋,制定出一套可行方案,并帮助完备了名称预核,公司章程等相关登记手续。 在各项登记资料齐备后,于当日内完成登记手续。在12月29日的成立大会上,都江堰工商局局长为银行颁发营业执照。
作为
都江堰市组建的第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
股份制商业银行,金都村镇银行将立足都江堰市经济发展,为
都江堰市 “三农”和地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市民服务,努力打造定位于“地方银行”、“市民银行”的精品中小银行,采用适宜的贷款政策与灵活的定价方式,积极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促进市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