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转运使
古代官制名
都转运使,官名。宋朝诸路置转运使,如五品以上官充任,则为都转运使,掌经度一路财赋,监察各州官吏。
沿革
辽朝山西路都转运使司亦设。金朝中都路都转运司所置为正三品,掌本路税赋钱粮、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明朝为都转运盐使司长官,从三品。明初事权繁巨,颇受重视。自隆庆(1567—1572)起,罢大臣不遣,其权日轻,归重于巡盐御史及盐法道。万历(1573—1620)时,并盐法道、都转运使为一官。清朝为都转运使司盐运使省称,从三品,奉天、直隶、山东、两淮、两浙、广东、四川等处各设一人。掌督察盐场生产与盐商之行息而平其盐价,兼管水陆挽运事宜,按时奏报盐政察核。
职责
掌本路税赋钱粮、仓库出纳、权衡度量之制。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0-07-23 13:41
目录
概述
沿革
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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