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改局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的政府工作部门
根据《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发〔2010〕12号)精神,设立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展和改革局,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人民政府主管综合经济工作的工作部门。
职责调整
(一)减少和下放的职责
1.依法缩小投资审批范围,企业使用非政府投资建设的国家非限制类产业项目,不需政府平衡建设、经营条件的,实行备案制和核准制。对需要审批的投资项目,要规范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更好地发挥行业主管部门在投资管理方面的作用;在国家宏观政策指导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把投资宏观管理的重点转到优化投资结构和产业结构、搞好重大项目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提高投资效益上来。
3.减少行政手段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
(二)增加和加强的职责
增加除国家、自治区核准、备案的项目外,东胜区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投资在亿元以下项目,由东胜区核准和备案。
(三)划出职责
1.将工业行业管理的有关职责划给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将第三产业规划制定、商贸流通管理的有关职能划给区商务局。
参考资料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改局.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发改局.
最新修订时间:2023-05-16 1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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