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湖北、河南、陕西三省边界地区,实行
工农武装割据,建立
苏维埃政权的区域。
1934年11月16日,中共鄂豫皖省委率红军第25军离开鄂豫皖苏区开始长征,于12月8日到达陕西省雒南(今洛南)县庾家河(今属丹凤县)地区。12月10日,中共鄂豫皖省委决定创建鄂豫陕苏区,改鄂豫皖省委为鄂豫陕省委,徐宝珊、吴焕先先后任书记、代理书记。红25军在鄂豫陕边地区广泛开展游击战争,发动和武装群众,分配土地,建立政权。
至1935年5月,先后取得蔡玉窑、文公岭、石塔寺、九间房等战斗胜利,并攻占5座县城,取得了第一次反“围剿”的胜利;在蓝田、柞水、镇安、山阳、旬阳、雒南、商南、郧西、卢氏等县和洋县、华阳地区,先后建立了2个县、13个区、40多个乡、300多个村的苏维埃政权和鄂陕边苏维埃政府;地方武装游击师和抗捐军发展到2000余人,鄂豫陕苏区初步形成,人口近50万。中共鄂陕边特委和豫陕边特委先后组成。
6月初~7月初,红25军又先后取得商县夜村、富水关、淅川县荆紫关、山阳县袁家沟口等战斗的胜利,打破国民党军第二次“围剿”。为配合中央红军和红四方面军北上,7月16日,中共鄂豫陕省委率红25军主动离开鄂豫陕苏区西征北上,后转向陕甘苏区。留在鄂豫陕边地区的中共鄂陕边特委和豫陕边特委合并为鄂豫陕特委,郑位三任书记。红军一部和地方武装编为红军第74师,陈先瑞任师长,李隆贵任政治委员,在中共鄂豫陕特委领导下,依靠人民群众,继续坚持游击战争。
发布者:中国军事百科全书编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