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2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1%,硕士11人,占总人数的8.87%。
法院简介
酉阳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12月,1983年更名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审判办公楼现坐落于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全院正式在编人员124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占总人数的83.87%,硕士11人,占总人数的8.87%,现设有院机关党委及16个党支部,在岗党员100人,退休党员19人。
机构设置
酉阳法院现设有立案庭、刑事审判庭、民一庭、民二庭、行政庭、执行局、审判监督庭、第一人民法庭、第二人民法庭、第三人民法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纪检组监察室、政治处、研究室、办公室、法警队16个部门,其中监察室3人,政治处5人,办公室15人,法警队11人,民一庭9人,民二庭9人,行政庭5人,立案庭11人,刑庭6人,审监庭4人,审管办6人,研究室3人,执行局24人,一法庭10人,二法庭11人,三法庭10人。
法院建设
酉阳法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严格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强力推进各项审判工作,有力促进刑事、民事、经济和行政四大审判均衡发展,狠抓执行工作,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贯彻执行《行政诉讼法》,做好行政审判工作。为保证生效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的执行兑现,酉阳法院始终坚持加强对执行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大执行力度,适时集中执行力量,规范执行行为,狠抓执行落实。加强队伍建设,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审判队伍。坚持司法改革,推动审判工作不断前进。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刘厚勇
所获荣誉
近年来,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被市委、市政府命名为“重庆市文明单位标兵”、“市级卫生单位”;立案庭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民事审判第二庭被全国妇联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司法警察大队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第二人民法庭副庭长、“摩托法官”白明德同志先后获得“重庆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第三届重庆市“十佳法官”、“重庆市先进政法干警”、“重庆市优秀共产党员”、“全国法院先进个人”、“2012年感动重庆十大人物”、“全国优秀法官”、第八届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等荣誉称号。
地理位置
桃花源镇桃花源大道南路25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