酎金律
《续汉·礼仪志》中的古文
酎金律,《续汉·礼仪志》中的古文。
皇帝斋宿,亲帅群臣,承祠宗庙,群臣宜分奉请,诸侯列侯各以民口数率,千口奉金四两。奇不满十口至五百口亦四两,皆会谢少府受。又大鸿胪食邑,九真、交趾,日南者,用犀角长九寸以上,若玳瑁甲一;郁林用象牙长三尺以上,若翡翠各二十,准以当金。(《续汉·礼仪志》上注补引丁孚《汉仪》曰:《酎金律》,汉文所加,以正月旦作酒,八月成,名酎酒,因令诸侯助祭贡金,引《汉律金布令》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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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4-01-27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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