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西汉设置酒泉郡,到北魏太延元年(公元435年),均称酒泉郡,长官称太守,隋文帝开皇三年(公元583年)改酒泉镇长官称镇军,仁寿二年(公元602年)起,撤郡,仅存州、县两级,改酒泉镇为肃州,州的长官为剌史。唐代宗广德元年(公元763年),酒泉地方属吐蕃(中国古代藏族政权名称),并建“肃州千户府”,至唐宣宗大中五年(公元852年)的88年中,均被吐蕃所据。
唐末至五代(公元907-960年)酒泉属回鹘(最早居牧在今蒙古人民共和国)。宋(公元960-1279年)时,酒泉归西夏(羌族中的一支,称西夏国),西夏败亡后,酒泉归蒙古,公元1271年蒙古改国号为元(公元1271-1368年),设肃州路,长官称“达鲁花赤”。明代(公元1368-1644年),置肃州卫,长官称“指挥使”。清代(公元1644-1911年),改置为肃州直隶州,设知州。中华民国(1911-1949年),于1912年置安肃道,设道尹,公元1927年改尹为“行政长”。公元1936年改设为甘肃省第七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长官为专员。1949年酒泉解放,置酒泉专区,设专员至今。
副市长:赵志刚、靳巧荣、陈国喜、杨栋、何正军、郑湘晖、黄振东、
王锴奕、尹艳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