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利用水量
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
工业生产中的重复利用水量是指工业企业内部,循环利用的水量和直接或经处理后回收再利用的水量,即工业企业中所有未经处理或处理后重复使用的水量总和,包括循环用水量、串联用水量和回用水量。
实际理解
应特别注意的是,经处理后收再利用的水量应包括经企业通过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对达标外排污(废)水进行资源化后,回收利用的水量,所以这部分水量仍属于企业的重复利用水量。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14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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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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