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
全面性教育相关的法律名词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婚姻有经过登记的法律婚姻与未经过登记但两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事实婚姻之分,故重婚也有法律上的重婚和事实上的重婚之分,两个法律婚、两个事实婚、先法律后事实、先事实后法律的情况,都属于重婚的范畴。
定义
重婚是指在一夫一妻制下,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有配偶再行结婚的称为重婚者,与明知有配偶者结婚的称为相婚者。重婚是违反《民法典》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立法一贯保护一夫一妻制,禁止重婚。构成重婚罪的,必须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重婚的历史沿革
中国
在社会和家庭中,由于男性在权力和财富上均占据着统治地位,为确保妻子生育出血统纯正的后代以继承大量的财富,中国古代素有“三妻四妾”的传统。1840年鸦片战争后,中国受到了包括婚姻自由思想和一夫一妻制度在内的西方思想文化的影响,此后禁止重婚或者纳妾的观念便具体体现在了1911年的《大清民律草案》中,“有配偶者,不得重婚”。虽然该条最终没有得到充分的落实,但其所传达的观念仍对大理院判决产生影响。南京国民政府所施行的《民法·亲属》第九八五条虽明确规定禁止重婚,但又通过否认妾的准配偶身份、并认定其为亲属的方式予以变通,仍有变相重婚之嫌。1950年5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第二条首次明确规定,“禁止重婚、纳妾”。自此,我国才真正将妾制予以废除,建立了实质上的一夫一妻制。目前,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