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重庆市法学类学院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原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于2006年10月由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经济政法学院拆分而建。2014年6月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学校对专业和学院进行了调整,原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与思想政治课教学部合署办公,更名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学院领导
院长:陈跃
党总支书记兼副院长:曹维可
副院长:郑科红
院长助理:李燕
党总支书记助理:何煦
团总支书记:刘洪杰
历史沿革
2003年9月—2006年7月,我校经教育部批准为全日制本科层次的独立学院,我院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经济政法学院。
2006年9月—2013年4月,我校将经济政法学院拆分,我院更名为西南大学育才学院法学院
2013年4月—2014年6月,因教育部同意西南大学育才学院转设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我院更名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
2014年6月,为了适应社会的发展,学校对专业和学院进行了调整,我院更名为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学院简介
我院开设法学思想政治教育(师范)2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2000余人。学院重视教师团队建设,现有教授、副教授20多人,博士生、硕士生导师 8名,专业课教师均具有硕士、博士学历,近20名教师具有律师执业资格,并从法院、仲裁委员会等实务部门聘请了办案经验丰富的业务精英充实师资队伍。自 2014年起学院与贵州民族大学联合培养法学硕士,我院多名教师成为特聘硕士生导师,为学院未来申请设立硕士点奠定了扎实的基础。
为 提高学生实践能力,打造法律实践平台,学院经重庆市合川区司法局批准,成立合川区法律援助中心重庆人文科技学院工作站,师生协同合作,每年代理诉讼案件几 十件;学院与国内一流司法考试培训机构北京方圆众合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深度合作,将北京众合的视频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切实提高学生司法考试通过率。
学院重视科研工作,成立了法学研究所和陶行知研究会政治与法律学院分会。教师出版个人专著、参与编写专业教材、法律通用读物20余部,在CSSCI、北大核心等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论文百余篇。
学院一直遵循“博学于文,约之于法”的院训,不断创新教育理念,改革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实效,锐意进取,教学质量稳步提高。毕业学子纷纷考取重庆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名校研究生,近三年国家司法考试中获得A证、C证的共计150多人。
学院寄语
名校博导、硕导为你授课,教学质量何须担忧;法律援助中心亲自办案,实践能力显著提升;北京司考名校为你助力,司考过关更多保障;立足研究生、司法考试、公务员三大考试,让你的大学生活绝不迷茫!
如果你以实现公平正义为己任,法学专业定能为你圆梦;如果你想成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则是你的最佳选择;亲爱的朋友,政治与法律学院欢迎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政法学子必将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专业介绍
1.法学(民商法方向、刑事司法方向、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四年制本科)
本专业是学校首批校级重点建设专业、首批校级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试点专业、首批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专业、“双师型”教师比例最高专业,在全国同类院校中专业综合实力名列前茅。本专业特聘了一批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的著名博士生导师及经验丰富的法官、检察官、仲裁员、律师等业务精英,能有效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水平和实务技能。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知识面较宽,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与专业技能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
就业前景: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部门从事法律实务或行政管理工作。
主要课程:
(1)民商法方向
民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合同法、民商法案例理论与实务、房地产法、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2)刑事司法方向
刑法学、刑事侦查学、犯罪学,物证技术,司法精神病学,治安管理,刑法疑难案件评析、民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经济法、环境法与资源保护法、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等。
(3)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方向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案例理论与实务、劳动合同法学、人力资源管理、薪酬管理、民法学、商法学、经济法学、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2.思想政治教育(四年制本科·师范类)
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教师是人类思想的播撒者,是知识的传授者,是太阳底下最光辉的职业,思想政治教育专业为你的教师梦添砖加瓦。近几年,该专业已有许多毕业生考取了四川大学、西南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2013年该专业的考研上线率为62.5%。
培养目标:培养知识面宽,专业技能扎实,能在学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从事思想政治教育和群众工作的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思想政治教育学原理、政治学原理、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法、思想政治教育史、中国近现代思想史、中共党史、毛泽东思想概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党的学说与党的建设、马克思主义哲学、社会调查理论与方法等。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课程建设
在我校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的教育背景之下,我院从2008年开始积极组织申报精品课程建设工作,并分别于2008年、2010年通过了《民法学》、《刑法学》、《法理学》和《国际经济法学》等四门校级精品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从被确立精品课程以来,我院着重对该四门课程进行授课内容体系、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材编写以及师资力量重组和队伍建设等各个方面进行了探索性改革,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09年、2010年我院连续两次通过了《民法学》精品课程的校级检查和评估。如今,我院对《民法学》精品课程的建设,已经走向相对成熟的阶段,对其他三门2010年通过的校级精品课程,正在认真积极地从各方面投入建设之中。
一、课程教学方法的改革情况
在教育教学方法上,我院积极转变传统的教育教学观念,认真进行教学方法的研究和探索,已彻底改变了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代之以体现现代教育理念的先进教学方法,在课堂上以启发性教学为核心,根据教学目标及具体教学内容,灵活采用案例教学、研讨教学、研究性教学、诊所式教学等多种现代教学方法,逐步从纯理论教学发展为理论教学——案例教学——实践教学——特色教学相结合的四位一体的教学模式,课堂气氛生动活泼,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解决了在传统教学方法下课堂沉闷,理论与实践脱节的问题,大大提高了教学效果。
在理论教学上,我院力求“讲精、讲透”,并通过课堂练习、案例讨论分析使学生充分理解,学以致用;实践教学力求“理论与实践紧密结合”,通过模拟审判、模拟仲裁、模拟犯罪现场、开展法律咨询、进行社会调查等手段和方法,着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实践能力。在做好理论、实践教学的同时,我院还开设了《刑事侦查学》、《物证技术》、《司法精神病学》等课程,通过这类课程的开设,不仅增强了同学们学习相关课程的兴趣,也极大地提高了同学们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能力。
二、课程教学手段的改革情况
教学手段是师生教学相互传递信息的工具、媒体或设备。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教学手段经历了口头语言、文字和书籍、印刷教材、电子视听设备和多媒体网络技术等五个使用阶段。现代化教学手段是与传统教学手段相对而言的。传统教学手段主要指一部教科书、一支粉笔、一块黑板等。现代化教学手段是指各种电化教育器材和教材,即把幻灯机、投影仪、录音机、录像机、电视机、电影机、VCD机、DVD机、计算机等等搬入课堂,作为直观教具应用于各学科教学领域。因利用其声、光、电等现代化科学技术辅助教学,又称为“电化教学”。电化教学是随着社会不断的进步、现代化程度的提高和教学改革的进展而出现的一种新的教学手段。
教学手段是完成教学任务和提高教学效果的主要途径,我院教学手段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多媒体理论教学手段。本手段主要通过理论教学,教给学生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概念,通过投影、幻灯、音像等现代化的教学手段来增加法学知识的信息量,使学生更深刻地了解教学内容,掌握和巩固理论知识。
2.网络教学手段。本手段主要让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学校图书网站提供的相关教学资源进行自行学习,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由于该四门精品课程概念多,涉及的法条多,学生学习起来感觉内容枯燥、抽象(如法理学)和庞杂,教师则引导学生上各相关网站,了解民法学界、刑法学界、法理学界和国际经济法学界的最新理论动态和变革,这样使学生既对所学的知识有了清晰的认识,同时也了解了相关学科领域的最新动态,充分认识到学习该课程和知识的作用和意义。
3.案例教学手段。在教学过程中,通过设置各种实际问题,让学生进行具体的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方案,教师进行评价,从而提高学生利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如给学生一个实际发生或模拟的案例,要求他们以案说法。这既是对理论知识融会贯通的过程,又大大提高了学生归纳总结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互动教学手段。互动式教学手段就是在教学中教与学双方交流、沟通、协商、探讨,在彼此平等、彼此倾听、彼此接纳、彼此坦诚的基础上,通过理性说服甚至辩论,达到不同观点碰撞交融,激发教学双方的主动性,拓展创造性思维,以达到提高教学效果的一种教学方式。互动式教学与传统教学相比,最大差异在一个“动” 字。传统教学是教师主动,脑动、嘴动、手动,结果学生被动,神静、嘴静、行静,从而演化为灌输式,一言堂,“我打你通,不通也通”。而互动式教学根本上改变了这种状况,真正做到“互动”,“教师主动”和“学生主动”,彼此交替,双向输入,多言堂,“我打你通,你打我通”,奏出和谐乐章。在《民法学》、《刑法学》等课程教学过程中,我院部分教师在某些章节就采用了学生讲授,其他学生进行评议的互动教学方式,《法理学》采用学生与老师就某一论题进行辩论,其他学生评议的创新型教学方式,从而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学习热情,提高了学生的理解能力,锻炼了胆识。
三、课程教材建设情况
为了适应教学理念、教学目标转变以及教学方法、教学模式改革的切实要求,更为了适应三本学生的实际情况,我院在《民法学》精品课程的学科带头人黄名述教授的带领下,组织全体课程组的教师组织编写了最新的《民法学》、《合同法学》、《婚姻家庭继承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司法精神病学》等等多本教材以及与之配套的系列教学辅导用书和实务用书,如《民法学案例教程》、《教你处理医疗纠纷》、《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解读》等。该教材在内容和体系上均有明显的发展和创新,在内容上注重学科知识的系统性、先进性和实用性,既反映了应用型人才的培养要求,又符合我校三本学生的实际接受情况。
四、课程师资队伍建设情况
我院在精品课程方面拥有雄厚的师资力量,内聘的中青年教师中有博士1人,在读博士3人,其余全部教师属于硕士研究生学历。又从西南政法大学西南大学等重点高校聘请了一批声誉卓著、教学经验丰富的教授副教授,并成立了专门的教授委员会,指导教学,保证了教学质量。为了培养中青年教师使其符合精品课程建设对教师的要求,我院不仅创建了导师指导制度,还与重庆市合川区人民法院、重庆市北碚区人民法院签订了委派青年教师挂职锻炼的协议,并与2011年9月-2012年3月间完成了第一批青年教师去基层法院挂职锻炼的计划。我院还对青年教师采用分批次网上培训模式进行培训,已有5位老师顺利完成网络培训并获得了毕业证书。总之,我院各精品课程的教师在知识结构、年龄结构、师资力量配置等方面是比较合理的,并逐步走向更一步的发展完善过程。
当然,精品课程建设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工作,是一个长期积淀丰富、不断改革创新的过程,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完成课程建设的各个方面,也不可能一蹴而就,这需要我院教师始终着眼于未来,不断更新教学内容,不断改进教学方法,不断吸收新的成果,从而适应新形势下精品课程动态发展的需要,使课程始终保持可持续高水平发展的态势,为此,我院将不断努力。
教学管理
为了确保教学的中心地位,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院在教学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从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的方法手段、多媒体的运用、社会实践、教考分离等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与探索,不断更新教育观念,调整课程设置,完善教学内容,加强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教育管理体系。
一、教学规章制度的建设与执行
根据培养方案,我院制定了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学院各课程、各环节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进程计划、教学日历、课程有、课程档案、学期教学总结、实习大纲规范、齐全,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根据现代教育思想和客观实际的变化及执行情况,不断对各教学环节的规章制度做出调整、补充、完善,努力做到制度创新。学院先后制订了《法学院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教师任课条件》、《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则》、《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基本规程》、《毕业论文基本规格要求》、《实习教学检查指导教师工作规则》、《毕业实习教学带队指导教师工作规则》、《法学专业学生毕业实习基本规则》、《精品课程建设管理规定》、《试卷库建设暂行办法》等等规范性文件,并将这些文件汇编成册,要求教学与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各类教学和管理活动。
作为规范学院教学秩序的根本规范的《法学院教学管理暂行规定》,旨在严格教学管理,加强教学纪律。《暂行规定》规定了制定教学日历、撰写教学大纲、备课、听课、调课、停课、补课、上课纪律、出卷、监考、改卷、成绩控制、制作教学档案等理论课的每一个教学环节的要求,建立了严格的调课、停课、补课制度和违规处罚制度。建立了课堂教学情况反馈机制,使学院能够随时掌握教师课堂教学情况。根据有关毕业论文的文件相应建立了毕业论文指导、写作、答辩方面的制度,依照有关毕业实习的文件相应建立了毕业实习指导、检查和考核方面的制度。
为教学管理规范化的关键在于执行。《法学院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严格实施。学院认为,无论是谁,无论什么原因,只要违反规定,一律处罚,坚决按规定执行,从而使《教学管理暂行规定》真正起到了规范教学秩序的作用。对于其它教学文件,我院也是坚决执行的。
为了规范教学中档案的管理,教学秘书兼任教学档案管理员,有关教学文件和教学材料如教学日历、教学实施计划表、试卷及分析、成绩统计表、期中教学检查材料等都能按时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文件资料的完整。
二、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我院加强各项教学管理的力度,制定了一系列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严格制(修)订和执行教学计划。我院十分重视教学计划的拟(修)订工作,每个年级的培养计划,均由教务办公室根据培养目标及本校的实际情况提出制(修)订的原则意见,各系具体制定、执行。
根据培养方案,制定各个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我院重视质量标准建设,各主要教学环节都制订了质量标准。每门课都制订了教学大纲,毕业论文有写作和答辩基本规程、基本规格要求和评分标准、实习有实习基本规则、实习大纲和考核标准,每份试卷都有参考答案和评分标准。学院各课程、各环节的教学大纲、实训(实习)大纲规范、齐全,符合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加强课堂教学管理。根据学院人才培养目标,参照教育部提出的课程教学基本要求和学院教学计划的要求,组织编写各课程教学大纲。各任课教师必须按教学大纲要求,认真钻研教材,撰写教案和讲课提纲,积极鼓励教师采用多媒体教学手段。同时,制定教师教学规范,并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学校与二级学院两级教学督导等活动,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目标的实现。
严格考试管理。把好考试质量关,逐步试行教考分离。所有试卷均由教务处统一印制,统一封存。同时,认真做好课程考试质量分析,以利进一步改进和提高教学工作。为严肃考试纪律,在考试期间,除按考试管理规范的操作以外,还实行交叉监考制和院党政领导期末考试巡考制。
规范毕业论文的管理。毕业论文工作是我院特别重视的教学环节之一。法学院成立之际,就在总结原经济政法学院毕业论文规章制度建设的基础上,制订了一系列符合法学院实际情况指导毕业论文写作教学文件,确立了许多有特色的规章制度。这些教学文件分别是:《法学院毕业论文指导工作规则》、《法学院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基本规程》、《法学院毕业论文基本规格要求》。这些文件明确了学生和指导教师各自的职责,确定了学生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的基本程序和规定,建立了交叉评阅制度、答辩制度、优秀论文申请制度,使毕业论文写作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规范化、制度化的道路。我院毕业论文的初始选题由院提供毕业论文题目供学生参考,学生自由选择。从近几年学生毕业论文选题情况分析,绝大多数选题具有新颖性、现实性、价值性,并考虑了自己的特长和毕业去向等因素,选题较为科学、合理,能全面反映培养目标要求。我院毕业论文工作以严格著称,毕业环节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指导教师认真负责,严格把关,2012届毕业生就有多人因毕业论文不合格而不能毕业。这一系列措施不仅使学生高度重视毕业论文的写作,也使指导教师重视对论文的指导工作。
我院高度重视实习实践环节。各专业以应用性人才培养目标为导向,强调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设计了在校四年不间断的实践制度,如刑事侦查实验、模拟法庭、毕业实习等。为了规范我院各专业毕业实习和短学期实习教学环节的工作,加强对学生实习过程的管理、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实践性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我院制订了《法学院学生毕业实习基本规则》、《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大纲》等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了实习目的、实习地点和单位、实习内容、实习要求、实习纪律和考核标准等。比如法学专业的实习内容和要求是比较系统地了解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熟悉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非诉讼代理、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基本工作环节,基本学会记录、阅卷、调查、取证、写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以及其它法律文书。自建院以来,学院一直高度重视教学实习与教学实践环节,视其为培养学生动手能力与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也是检验课堂教学效果的重要依据。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摸索,在时间安排、活动内容、考核体系、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逐渐建立了卓有成效的教学管理模式。
三、教学评估与检查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保证教学质量,我院一直把教学评估与检查工作放到重要地位,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建立健全院级教学督导队伍。教学督导组组长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有高度责任感的教授担任,其成员由各学科具有高级职称、教学经验丰富、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组成。学院制定了教学督导工作职责,明确教学督导的主要内容、范围和职责,规定每周听课的数量,要求各督导人员通过深入课堂教学、实验实习、毕业答辩等教学环节,参与学院各项教学评奖、教风、学风调研、检查,指导青年教师,以及监督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等活动,实施教学督导,为学院教学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建立课堂教学情况反馈机制。我院建立了课堂教学情况反馈机制。学生填写课堂教学情况反馈表,将每一堂课的教学情况及时地反馈到院教务办。教学中出现的各种异常情况,学院有关领导都能够做到及时了解,做到心中有数,并能够及时做出决策,解决存在的问题。教务办每学期组织一次中期教学工作检查。
建立教师教学工作考核制度。学院每年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进行全面的严格考核。教学工作考核结果与职称晋升挂钩。明确了各项奖罚规定,提高教师遵守教学工作纪律的自觉性。在年终考核评优、优秀教师推荐中以教学效果为主要参照,调动和提高了教师从教的积极性。
进行课堂教学质量的评估与检查,实行副科级以上干部听课制度,开展学生评教、教师评学活动,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估。此外,还实行“老带新”制度,年轻教师与老教师结对帮扶,举办青年教师观摩教学活动,促进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通过这些措施,加强了教学管理,稳定了教学秩序,调动了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使我院的教学质量有了明显提高,促进了学风好转。
实训基地
政法学院实习实训基地信息统计汇总表
科研成果
2013年度科研成果(论文)统计表
学团工作
学生会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学生委员会自2006年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服务同学,锻炼自我”的宗旨,践行“博学于文,约之于法”的院训。并代表全院学生,行使学生权利,组织学生活动。协助学院,为全院师生服务,至今以成为我院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学生委员会以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重要思想为总纲,坚持党的基本路线,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重视实践,培养大学生的实践能力,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指导思想;以“理论,实践,服务”为中心,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结合专业特点的实践活动,使学习理论同实践紧密结合,提高大学生的综合素质按照教育,最广泛地团结和引导各民族同学,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而努力奋斗。
附:第九届团总支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名单
主 席:梁印 副书记: 赵辉
副主席:汪颖莹 副主席:纪雪莹
副主席:李银川 副主席:胡武雄
靠挂的学生社团组织
轮滑协会
轮滑协会是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生社团组织,靠挂在我院名下。
协会宣言:“一双轮滑鞋,听着音乐去旅行,我们享受每一次刷街时身边渐变的风景,渐逝的人'如果可以比喻,其实我们是世界上最坚定的一群旅行者,即使有时难免寂寞孤独,穿上你的鞋,一块儿去吹吹风,我知道没有什么比这个更幸福。”
青年法学会
协会简介:青年法学会,自2004年10月由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法学院(原西南大学育才学院经济政法学院)黄名述教授提出创立的学会,是政法学院快速发展过程中孕育的新生儿,是在学院团总支领导下的一个学术性团体,以最广泛团结法律爱好者、法学专业的有志之士为理念,以为同学提供一个全方位、深层次的展示窗口与交流平台为目的,以研究法学理论、普及法学知识为宗旨,以弘扬法学文化为最终目标。提倡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致力于培养会员的法律观念、遵法、守法、用法意识。
参考资料
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学院简介.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领导班子.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学院简介.重庆人文科技学院政治与法律学院.
最新修订时间:2024-07-11 15:52
目录
概述
学院领导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