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工会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在校党委领导下,按照工会的性质、任务开展工作,全面履行工会的各项职能,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校党委领导下履行维护、建设、参与和教育职能,发挥工会组织作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通过各种渠道,反映教职工的意见,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民主权利。 组织动员广大会员为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校园作贡献。
二、履行教代会工作机构职责、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和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以及提案的收集、梳理、立项、督办、信息反馈等工作。
三、制定工会工作计划,组织指导分工会工作,做好工作总结。
四、组织会员学习,坚持开展新会员培训,全面促进教职工队伍素质的提高。
五、组织教职工参加校运动会,积极开展群众性的文娱体育活动 。
六、主持评选、推荐和表彰校级以上劳动模范、群团、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巾帼建功标兵等先进人物。
七、发展会员,接转会员组织关系,管理会员会籍档案。坚持创建“职工之家”和“职工小家”活动。
八、坚持做好慰问劳动模范、及时探望生病住院教职工和去世教职工家属的慰问及会员福利工作。
九、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完成上级工会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