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公安消防总队设
司令部(办公室)、政治部、
后勤部、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宣传中心、培训中心等直属单位,下辖21个支队、25个大队、62个中队,官兵4000余人。
主要担负我市城市消防规划、消防法制建设、
消防部队管理教育、执勤灭火、抢险救灾及预防和处置毒气事件、化学品爆炸等特种灾害事故的任务。
重庆市的消防队伍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即重庆市消防总队,这是一支兵役制消防队伍。1997年5月,总队开始筹备,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此前重庆市的公安消防部队为4个地市的消防支队,隶属于四川省消防总队)。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大力支持下,总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5个支队、19个大队、116个中队、官兵4000余人的社会安全保卫的主要力量,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均有消防队站的基本要求。总队机关设司令部、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培训基地等直属单位,总队战斗力量总计各类消防车900余辆,消防船(艇)100余艘。二是专职消防队。全市共建有政府专职消防队131支,专职消防队队员1500余人。三是志愿消防队。全市 10977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志愿消防队,2200余个示范村、推进村配备了消防摩托车、手抬机动泵,其他行政村配备了常规灭火器材,基层灭火救援队伍实现了城乡全覆盖。
重庆消防总队成立以来,先后圆满完成2003年“12.23”开县井喷、2004年“4.16”天原化工厂氯气泄漏爆炸、2008年“5.12”汶川抗震救灾、2010年“4.14”玉树抗震救灾、2013年“4.20”四川芦山抗震救灾等重大应急救援任务,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了积极贡献。
重庆市的消防队伍共有三种形式。一是公安消防部队,即重庆市消防总队,这是一支兵役制消防队伍。1997年5月,总队开始筹备,同年12月29日正式成立(此前重庆市的公安消防部队为4个地市的消防支队,隶属于四川省消防总队)。近几年来,在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总队已发展成为一支拥有20个支队、25个大队、62个中队、官兵3000余人的社会安全保卫的主要力量,实现了全市所有区县均有消防队站的基本要求。总队机关设司令部(办公室)、政治部、后勤部、防火监督部4个部门及宣传中心、培训中心等直属单位,总队战斗力量总计各类消防车240余辆,消防艇2艘。二是专职消防队。全市有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72个,专职消防队队员1549人,这是一支职业化消防队伍,主要担负单位内部的火灾扑救工作,同时接受公安消防部队的调遣。此外,各企业事业单位城市街道、农村乡镇均建有义务消防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