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政府授权对重要
农业生产资料、再生资源及农副产品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
(二)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和发展。
(三)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系统做好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
(四)负责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指导系统推动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参与
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
(五) 依法管理运营本级社有资产,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社有出资企业改革发展,对社有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责。
(六)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指导主管社团的业务工作及成员单位的业务活动。
(七)调查研究供销合作社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扶持性政策建议;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供销社和社员的意见和要求,维护供销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改善经营管理,协调成员单位之间关系,发挥群体联合优势。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为全区供销合作社提供信息服务。
(九)承担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和烟花爆竹市场有序供应的责任;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
(十)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起草工作规划、总结、报告等综合性文件材料;负责宣传、信息、保密、信访、安全、法制、计生、社保、劳动、人事、政务公开、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后勤保障和节能工作;承担系统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老干部管理工作;承担供经学会工作。
(二)资产财会科
负责社有资产的运营、监管,督促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指导所属企业、基层社社有资产的管理和运营;组织实施本系统财务、税收、信贷、财经法规和制度的落实;负责区联社机关本级各类资金的管理、使用、监督;负责所属企业单位财会业务的指导、监督;负责本级的财务报表编制和所属企业的财务报表汇总审核及财务分析工作;负责对系统内重大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等问题进行审计调查;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建立健全财务资料档案和管理工作。
(三)业务发展科
负责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经营和发展工作;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开拓培育城乡市场;负责指导系统化肥储备和供应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再生资源网络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农村“新网工程”建设,参与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指导系统行业协会建设;负责系统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和规范管理工作;指导系统推进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社,加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合作经济组织项目规划、招商引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开展对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人员的培训工作;参与
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负责全区烟花爆竹统一归口经营管理工作,承担全区烟花爆竹专营管理的日常工作;参与和配合有关综合职能部门对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北碚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为17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科级领导职数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