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机关
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跟踪分析和协调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综合协调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保护规划及各专项建设规划与区域规划。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研究提出发展问题平衡、结构调整、发展速度等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职能职责
(一)
(二)负责监测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责任。研究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并及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
(三)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组织拟定并协调实施综合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
(四)承担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调控,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的责任。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监测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情况。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编制政府投资计划及资金平衡计划。
(五)牵头组织区级重点项目申报市以上重点项目,争取国家和市级资金支持。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建设,制定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的相关措施。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区招投标工作。
(六)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和制定综合性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发展措施,负责协调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负责协调产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
(七)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政策。研究提出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八)推进可持续发展战略,综合研究经济社会与资源、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以及气候变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参与拟订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
(九)负责管理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性收费,建立健全并组织实施收费许可证制度、收费年度审验制度。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参与政府价格调控措施的研究和实施工作。
(十)负责区管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格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制定和管理过程中的定价成本的监审及调查工作;负责全区农产品生产成本的调查及组织工作;负责全区重要的农副产品、工业品、公用事业、房地产等的价格、成本和流通费用的调查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协调、管理、引导已放开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十二)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工作。负责对价格认证机构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涉案物品的价格认证工作。指导价格评估、鉴定工作;指导价格咨询、服务等价格事务工作。
(十三)贯彻执行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价格、收费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行为。负责全区反价格垄断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推进价格诚信建设。组织、指导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解决价格、收费矛盾纠纷。负责受理全区价格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
(十四)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区价格监测网络,加强对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监测,跟踪反馈上级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做好价格预测预警。发布价格信息,引导经营者价格行为。
(十五)参与国防动员工作,具体承担国民经济动员工作。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电子政务、档案、保密、信访、接待等日常事务工作。负责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事项、议案提案办理和重要工作落实。负责委机关财务管理、后勤管理。负责委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的编制、人事工作、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
(二)综合规划科
组织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等重大问题。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中长期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的建议,组织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跟踪分析和协调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经济形势,进行经济社会发展的监测、预测和预警。研究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三)重点项目科
负责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年度投资规模的安排和平衡。负责全区重点项目库建设,研究提出年度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制定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的相关措施,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做好重点项目前期和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按权限负责交通、市政设施、房地产业、保障性住房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负责重点建设项目概算审查,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招投标工作,对重大建设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四)产业发展科
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和制定全区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措施,跟踪分析和协调三次产业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执行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统筹农业、林业、水利、工业、建筑业、商贸流通业、旅游业、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以及能源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大思路和政策措施。按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并协调组织实施。
(五)社会事业科
综合研究和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和政策。统筹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广播电视、教育、卫生、体育、民政、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发展规划、计划、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综合分析经济社会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重大问题,参与拟订生态建设、节能减排、资源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及应对气候变化战略、规划、计划和政策;参与拟订国民经济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有关工作。按权限负责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并协调组织实施。
(六)价格与收费管理科
负责全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按管理权限审批、办理收费许可证,实施收费年审制度。按管理权限对经营性和服务性收费进行管理,对收费标准进行审批。负责全区价格调节基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对价格管理权限内的重要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进行管理,按法定程序开展定调价。指导和规范行业定价行为。指导、协调和监督区级各业务主管部门的价格工作。负责管理人民生活必需品、自然垄断经营商品、重要的公用事业、重要的公益性服务等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协调、管理、引导已放开的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
(七)北碚区物价检查所(北碚区价格举报中心)
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价格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或配合查处价格欺诈、低价倾销、牟取暴利等不正当价格行为和价格垄断行为;组织实施商品明码标价和收费公示制度;受理价格举报投诉,协调解决价格矛盾纠纷。
(八)北碚区价格认证中心
为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指定的涉案物品提供价格鉴证。负责对辖区内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发生的涉案物品(包括刑事犯罪、行政处罚、行政诉讼、国家赔偿和法律援助案件的涉案物品)标的物价格进行鉴证;接受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委托,对其履行公务中涉及价格问题进行认证。
最新修订时间:2022-04-02 19:40
目录
概述
职能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