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税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主要职责
(二)贯彻执行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本局税收征收管理;
(三)根据北碚区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局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辖区中央税、共享税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反避税工作,力争税款应收尽收;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五)监督检查本局的税收执法活动和内部行政管理活动;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
(六)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纳税服务体系建设;制定和监督执行本局纳税服务管理制度;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
(七)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型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
(八)编制、分配和下达本局税收收入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局的税收会计、统计核算工作;
(九)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制定本局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承担本局金税工程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十)负责辖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
(十一)组织开展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及行风建设;
(十二)负责管理本局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十三)负责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和北碚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订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有关工作制度;组织起草和审核重要文稿;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会务、档案、督办、信访、保密、密码等工作;承担面向社会的税收宣传、新闻发布及机关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承办网站运行和维护工作;管理机关行政事务;组织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有关事项。
(二)政策法规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依法行政、依法治税工作方案;组织协调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的落实工作;组织开展综合性税收政策调研;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并定期进行清理、评估和反馈;承办局外涉及多税种、综合性税收政策文件会办工作;牵头重大税收案件审理及规范税务行政审批工作;办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及行政诉讼案件;组织反补贴案件的应对工作。
(三)货物和劳务税科
组织实施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等工作;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车辆购置税票证;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组织实施进出口贸易税收管理工作,拟订税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工作;组织进出口税收政策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骗税工作。
(四)所得税科
组织实施企业所得税、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等征收管理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对有关税种的具体业务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有关税种的纳税评估、税源管理、税基管理、汇算清缴等工作;指导有关税种的日常管理、日常检查;参与有关税种的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工作。
承办汇总(合并)纳税企业税收日常检查的有关工作;承担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和国家(地区)间税收协议、协定(安排)的具体执行工作;组织实施特别纳税调整工作,解释和处理具体业务问题。
承担对大型企业提供纳税服务工作;承担对大型企业的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工作。
(五)收入核算与财务科
牵头编制年度税收计划、出口退(免)税计划,分配下达年度免抵调库计划;监督检查税款缴、退库情况;开展税收收入分析预测、税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点税源监控、企业税收资料调查工作;承担税收会计核算、统计核算、税收票证管理等相关工作;承担税收收入数据的综合管理应用工作。
组织实施会计核算、会计基础规范工作,分析考核征税成本;组织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工作,办理具体支付事项;承担本系统基本建设、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着装管理工作;管理机关财务;组织实施财务管理、基本建设项目、大宗物品采购审计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六)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组织、协调和指导本单位各部门、各税种、各环节的纳税服务工作;组织实施纳税服务工作规范和操作规程;组织落实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及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实施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受理纳税人投诉;指导税收争议的调解;承担网站纳税服务栏目、短信系统等纳税服务支持系统的运行管理工作。
(七)征收管理科
组织落实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操作办法;组织实施综合性纳税评估办法,承办征管质量考核、风险管理和税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担税务登记、纳税申报、普通发票管理、税控器具推广应用等方面的相关工作;组织落实个体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税收管理员制度。
(八)人事科
组织落实干部人事管理制度及税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拟订具体实施方案;承担人事、机构编制和公务员管理工作;承担工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等工作;承担下一级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的管理、考核及监督工作;监督检查本单位执行干部人事规章制度情况。
承担本单位离退休干部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九)教育科
组织实施本单位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税务文化建设和基层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人员培训、学历教育管理制度、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开展培训质量考核与评估。
负责本单位党群工作;承担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训考察工作及发展党员工作;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会、共青团、妇委会工作。
(十)监察室
组织落实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工作制度,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监督检查本单位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情况;监督检查本单位各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干部、贯彻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况;组织协调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受理对本系统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有关申诉;查处本系统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开展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直属机构
直属机构为稽查局,机构级别为副处级。主要职责是:组织落实税务稽查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拟订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协调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和执行工作;受理税收违法案件的举报;协调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处理税务稽查有关工作;承担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其内设机构有5个,分别是:综合科、综合选案科、检查科、案件审理科、案件执行科。
派出机构
1.办税服务厅
2.朝阳税务所
3.天生税务所
4.歇马税务所
5.黄桷税务所
6.文星税务所
7.澄江税务所
8.蔡家税务所
9.水土税务所
10.静观税务所
事业单位
1.信息中心
落实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承担本单位信息化建设的技术支持、保障工作;承担税收管理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工作;组织本单位信息安全管理与实施。
2.机关服务中心
承担机关后勤事务的管理、保障和服务工作,拟订机关事务具体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机关安全保卫工作;承担机关办公用品的采购、保管、分配、维修;参与机关后勤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本单位后勤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