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
重庆市北碚区政府工作部门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是重庆市当地政府主管社会行政事务的职能部门。履行着“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群众解愁”的重要职能,主管救灾救济、双拥优抚安置、民间组织管理、基层政权建设、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区划地名等工作。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承担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的责任。负责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三)执行优抚政策、标准和办法;执行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政策和工作计划;承办烈士及机关、警察因公伤亡人员的报批审核和褒扬工作;审核报批区级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工作;负责管理烈士陵园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负责核查、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社会捐赠工作。
(五)执行社会救助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全区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
(六)执行城乡基层群众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推进村(居)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承担基层政权建设的相关工作,指导村(居)委会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
(七)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各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负责地名工作;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协调辖区边界争议纠纷。
(八)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执行各类福利设施标准;负责社会福利机构的管理工作;执行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指导各镇、街的社会救助和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九)执行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执行市福利彩票资金管理办法,管理、使用好本级福利彩票资金。
(十)执行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加强殡葬行业管理,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
(十一)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十二)执行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局党委日常党务工作;承担纪检检查信访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人事、档案、对外接待、车辆管理等机关日常工作;组织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综合性文件;协助相关科室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拟订机关内部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政务值班、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民政事业经费、机关行政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
(二)救灾救助科。
贯彻执行自然灾害生活救助工作政策、措施;协助区政府救灾办,组织自然灾害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及拟定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救灾工作;承办区级生活类救灾物资储备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核查灾情、慰问灾民;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紧急转移安置灾民、农村灾民毁损房屋恢复重建和灾民生活救助工作;指导城乡社区防灾减灾工作。承担区内外捐赠款物的接收和分配;组织和指导救灾捐赠;承担社会福利机构审核审批工作;指导全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户”、孤儿的供养工作。执行孤儿、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相关政策;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落实救助标准,实施规范管理;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资金分配和监督工作;承担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贯彻实施生活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政策。
(三)优抚安置科。
贯彻执行优待抚恤补助法规的具体办法、措施;负责拥军优属工作和优抚对象的抚恤、优待、补助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人民警察伤残抚恤工作;拟订贯彻优待安置法规的具体办法;监督检查《军人优抚优待条例》和有关制度的落实;承办报批、审查褒扬革命烈士的工作;指导优抚事业单位的工作;负责军队离退休干部、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和复员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组织实施有关安置法规;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开发使用和军地共育人才协调服务工作;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承担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四)社会事务管理科。
负责全区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活动,查处社团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而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查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拟订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各镇、街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的审核报批;承办重要的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负责全区标准地名资料的审定。负责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调处辖区边界争议纠纷。执行殡葬改革的政策;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加强殡葬行业管理,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和年检工作,督促落实国家对福利企业的扶持保护政策。
(五)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科。
负责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拟订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政策;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社区服务管理工作,推进社区建设;执行全市社会工作发展政策,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报名及登记管理工作。
人员编制
重庆市北碚区民政局机关行政编制为14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委书记1名);科级领导职数7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5名,副科级领导职数2名)。 
现任领导
局长:蒋雪莲
单位地址
重庆市北碚区将军路80号
获得荣誉
2021年8月25日,被列入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拟表彰名单。
2021年9月17日,被授予“全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01 12:38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