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女摄影家协会是由全市女摄影家、女摄影工作者和女摄影爱好者自愿组成地方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隶属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是重庆市妇联的团体会员组织。
其宗旨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以马列主义、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摄影及有关艺术活动为载体,组织妇女开展健康、文明的文化艺术活动,提高妇女摄影艺术水平,丰富妇女文化生活,为发展我市摄影事业,繁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重庆市女摄影家协会接受
重庆市妇女联合会和
重庆市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主要任务是以最广泛团结全市女摄影家、摄影工作者、摄影爱好者为已任,对会员有联络、协调、服务和业务指导的职责。组织女摄影工作者配合政府中心工作,宣传在经济、文化等各条战线建设中的巨大变化和成就,宣传本市各行各业杰出女性的业绩和风采。开展多种形式的摄影培训和业务交流,组织动员本市女摄影家、女摄影工作者和女摄影爱好者学习科学理论,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自强不息,开拓开放,积极从事摄影创作,摄影理论研究,提高自身素质,促进摄影文化的繁荣发展。加强与
中国女摄影家协会和各省市女摄协的联系与合作,增进国际国内摄影社团和摄影界人士的摄影文化交流,特别是妇女界的联系和交流。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建设和谐社会贡献力量。积极反映女摄影家、女摄影工作者和女摄影爱好者的意见、建议和要求。认真开展摄影领域的行业教育、行业自律、行业服务和行业管理。积极发展和壮大妇女摄影艺术创作队伍,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积极发展摄影文化产业,在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的同时,争取良好的经济效益,努力增强本会的整体实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条件成熟时编辑出版《女摄影家》通讯,为会员搭建作品交流展示平台。现有会员16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