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巴南区交通委员会,全区公路里程已达2665公里(其中,高速公路129公里,国道30公里、省道220公里、县道363公里、乡道331公里、村道1592公里);辖区内有2882家交通运输企业(含个体企业)、6051辆客货运输车辆、139艘船舶、27个码头泊位、100公里通航水域(其中:长江56公里,支流41公里、湖泊3公里)。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并监督执行。
(二)根据国家的总体布局及发展规划,拟定并监督实施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交通主枢纽发展规划;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区交通运输行业管理,培育和管理交通运输市场;综合平衡全区交通运力,负责城市交通、公路、水运等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协调工作;对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四)贯彻执行国家城市交通、公路、水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的政策,执行并监督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技术标准;负责全区城市交通、公路、水港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建设市场管理;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负责公路养护、航道养护和维护。
(五)负责全区客货运输行业管理,城市客运、出租汽车、搬运装卸、运输服务、联运服务、集装箱运输、旅游汽车、汽车维修、车辆技术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及驾驶学校的行业管理;负责公路及客货运输规费征收;负责公路路政、运政的管理。
(六)负责全区水运行业管理及规费稽征;负责航运运政,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检验,救助打捞,港口及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
(七)指导交通行业的体制改革和结构调整。
(八)负责局属单位的综合管理。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及市交委交办的其它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会务组织;负责文秘、政务信息、办公自动化、机要、保密、档案、综合治理、接待工作;牵头办理建议、议案、提案;信访;负责目标管理和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二)法制运管科
负责交通系统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的组织实施和行政复议工作;管理、指导交通行业的执法监督和执法队伍建设;负责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新闻报道、政策调研工作。
(三)计划财务科
指导全区交通行业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负责制定和综合平衡交通行业中长期计划、年度计划和投资计划;负责交通重点项目建设工作和交通扶贫工作;负责融资和利用外资,开展国际(内)经济技术合作及交流工作;负责港口和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负责编制交通行业预决算;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管理养护经费计划及拨款;负责国有资产的监督与交通规费征收管理;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负责交通行政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合作和科技交流工作,组织科技成果推广。
(四)计划建设管理科
负责执行公路建设管理政策、规章和技术标准,培育管理建设市场;负责全区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行业管理; 负责管理公路工程项目的招标、投标、定额和质量监督工作;负责收费公路的管理;负责路政管理;指导公路养护管理;负责交通战备工作。
(五)安全养护科
负责交通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协助港监和有关部门处理水上交通重大事故的调查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协调交通行业水、陆安全工作;指导港航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区水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指导水运设施的维护和航道养护工作。
(六)组织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交通系统组织人事、干部、宣传、劳动工资、机构编制工作;负责交通系统知识分子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行业教育工作;负责交通系统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工作。
(七)区纪委、区监察局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规定,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指导交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行业纠风工作;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案件;负责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